2024 年 9 月 10 日的第 39680 号判决书,为理解预防性扣押与第三方债权人保护的相关动态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特别是,法院审查了在 2017 年第 161 号法律第 31 条修改 1992 年第 306 号法令第 12 条之六之前,第三方债权审查的问题。
上述法律修正案将 2011 年第 159 号法令第 IV 编的规定扩展适用于不相称没收及其功能性预防性扣押。然而,法院裁定,第三方债权审查应根据善意原则进行,排除适用反黑手党法典中关于第三方保护和与破产程序关系的规定。
第三方债权人保护 - 在 1992 年第 306 号法令第 12 条之六被 2017 年第 161 号法律第 31 条修改之前发布的预防性扣押 - 善意原则 - 适用性 - 2011 年第 159 号法令第 IV 编 - 适用性 - 排除。对于在 1992 年 6 月 8 日第 306 号法令(经 1992 年 8 月 7 日第 356 号法律修订后生效)第 12 条之六被 2017 年 10 月 17 日第 161 号法律第 31 条修改之前发布的、旨在进行不相称没收的预防性扣押,第三方债权审查应根据善意原则进行,不得适用上述反黑手党法典中关于第三方保护和与破产程序关系的规定,该修正案已将 2011 年 9 月 6 日第 159 号法令第 IV 编的规定扩展适用于不相称没收及其功能性预防性扣押。
第 39680 号(2024 年)判决书对现行法律提供了清晰的解释,强调了善意原则在预防性扣押程序中的重要性。这一决定不仅为行业专业人士提供了有用的指导,而且通过重申第三方债权人的地位必须得到认真评估,并且不受近期法律修正案之前规定的偏见影响,从而有助于确保对第三方债权人权利的更大保护。因此,参与此类程序的各方必须了解这些新规定,以便正确管理其法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