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中心虐待:行政协调员的责任——2025年第26139号判决

为需要持续护理的残疾人提供保护是绝对的优先事项。护理中心应该是安全且没有虐待的地方。在此背景下,最高法院在2025年7月16日发布的第26139号判决中,对这些机构的行政协调员的责任进行了根本性的澄清。该裁决界定了即使是因不作为而参与虐待罪的界限,强化了“保障地位”原则,并强调了仔细监督以保护受助者的权利和福祉的重要性。

审查的案件:虐待和不作为

该事件涉及一家精神残疾人护理中心,医务人员对住院病人实施了严重暴力。该裁决的关键点,导致驳回了被告 M. P.M. L. P.(已由卡利亚里上诉法院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判决)提出的上诉,涉及行政协调员的地位。尽管后者知晓暴力行为,但却未采取干预措施。最高法院被要求确定这种不作为是否构成对家庭和同居者虐待罪的参与,正如《刑法》第572条所规定的那样。

“保障地位”和不作为参与

最高法院肯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引用了《刑法》第40条第2款:“不阻止有法律义务阻止的事件,等同于造成该事件。”该原则规定,有义务保护法律利益(住院病人的健康和福祉)免受危险的人,必须积极采取行动。护理中心的行政协调员不仅仅是一个管理者,而是一个保障者。他的职责包括监督和干预,以确保受助者受到有尊严的对待且没有受到虐待。

精神残疾人护理中心的行政协调员,在知晓医务人员对住院病人实施暴力的情况下,未采取干预措施,构成了对家庭和同居者虐待罪的参与,因为他承担着与保护受助者健康和福祉的行动义务相关的保障地位。

2025年第26139号判决的判决理由是明确的:知晓暴力行为和协调员的不作为不仅仅是疏忽,而是构成了虐待罪的刑事责任。他的地位要求他采取行动,而不采取行动意味着助长了非法行为的持续。这一立场将责任扩大到直接执行者之外,涉及那些有保护义务的人。

判决对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性

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对所有负责护理机构的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警告。它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的责任不能仅仅委托给直接的运营商,还必须积极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影响是明确的:

  • 加强规程:实施严格的程序以预防、识别和报告虐待行为。
  • 有针对性的培训:协调员和员工必须了解他们的职责和刑事后果。
  • 主动监督:协调员有责任进行持续监督并及时干预。
  • 举报文化:促进鼓励举报非法行为的环境,确保举报者的保护。

2025年第26139号判决符合关于残疾人权利的宪法原则和国际公约,确保了对基本权利的最大保护。

结论:保护弱势群体的明确警告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朝着提高护理机构的问责制迈出的重要一步。它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负有保障地位的人知晓暴力行为而不采取干预措施是不能逍遥法外的。司法部门惩罚有罪的不作为,重申保护住院病人的健康和福祉是不可推卸的义务。这一判例不仅为防止虐待提供了有效的威慑,而且还增强了对必须为每个人(尤其是那些完全依赖他人照顾和保护的人)确保安全和有尊严的环境的机构的信心。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