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刑事第六庭于 2025 年 3 月 4 日(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8 日)作出第 8928 号判决,为从事国际刑法的律师和从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该判决的核心是关于被引渡人在羁押令被撤销后,其上诉的命运。本案源于对 F. G. J. 的起诉程序,热那亚上诉法院曾维持了对其羁押候审以进行引渡的裁定。
最高法院需要确定,当在最高法院审理期间,原羁押令已被撤销时,上诉人对审理其驳回羁押令撤销申请的上诉的利益是否仍然存在。辩护方认为,如果获得有利判决,可以利用该判决申请不当羁押的赔偿,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14 条。
关于向外国引渡的案件,被引渡人就驳回羁押令撤销申请的上诉,即使在最高法院审理期间羁押令已被撤销,其上诉利益也不会丧失,前提是上诉人已亲自明确表示并充分说明,他打算利用可能的有利判决来申请不当羁押的赔偿。
换句话说,法院认为,羁押措施的终止并不自动导致上诉利益的丧失:需要核实上诉人是否已明确、具体地陈述了其打算利用最高法院审理结果来获得法律规定的经济赔偿的意图。
最高法院的法官基于以下一系列法律条文作出裁决:
该判决符合先前第 49861/2018 号、第 52813/2018 号、第 554/2023 号和第 36945/2024 号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第 6624/2012 号和第 7931/2011 号判决的解释方向,这些判决已确认,羁押措施的终止并不必然导致上诉利益的丧失,只要上诉具有实际的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确定了严格的要求:
这种处理方式符合程序经济和程序合理审理期限的原则,避免了自动宣布不予受理,从而阻碍了那些遭受非法羁押的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
对于代理被引渡人的律师而言,该判决提供了一份操作清单:
第 8928/2025 号判决巩固了以保护被告人实际权利为导向的刑事诉讼理念,即使在涉及外国当局和为引渡“服务”的羁押措施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在国际领域执业的律师将在此判决中找到一个有用的工具,以维护其客户获得经济赔偿的权利,避免羁押措施的撤销成为不可逾越的程序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