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4年9月17日第38614号判决是关于移民和居留许可领域的一项重要裁决。该判决对意大利境内非法入境和居留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关于家庭原因居留许可的签发,提供了重要的澄清。
在本案中,被告人A. E. B.在我国处于非法居留状态。然而,在审判过程中,他获得了家庭原因居留许可。核心问题在于,该许可是否能影响法官根据第286/1998号法令第10-bis条第6款的规定,判决其免予起诉,该条款规定了居留许可的签发条件。
非法入境和居留——根据第286/1998号法令第10-bis条第6款判决免予起诉——因家庭原因签发的居留许可——相关性——排除。关于非法入境和居留,在审判过程中签发允许在意大利逗留的家庭原因居留许可,不能导致根据1998年7月25日第286号法令第10-bis条第6款判决免予起诉,因为这是一种不同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居留许可类型。
法院明确指出,即使签发了家庭原因居留许可,也不能自动导致在非法入境和居留的情况下判决免予起诉。这是因为家庭原因居留许可并未包含在法律规定的免除非法居留责任的许可类型中。换言之,法律要求特定类型的许可,例如工作或庇护许可,才能适用免予起诉的判决。
2024年第38614号判决对一个既敏感又现实的问题——意大利非法入境和居留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反思。它强调了庇护权和家庭原因居留许可不能等同于法律为避免刑事责任而规定的许可。这一澄清对于律师和行业从业者,以及希望更好地理解在本国居留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和外国人来说,都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