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最新第30092号判决,处理了税务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针对虚假抵扣税款罪适用预防性措施。具体而言,法院就"Macropharm Srl"公司法定代表人A.A.的案件进行了裁决,该公司被指控使用了不存在的税收抵扣,从而构成违反税务法规的行为。
案件的核心问题涉及Caltanissetta法院发布的命令,该命令对A.A.实施了临时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措施。法院需要审查是否存在足够的犯罪证据来证明这一预防性措施的合理性。特别是,对2000年第74号法令第10-quater条规定的可处罚性门槛的解释受到了质疑,该条规定不当抵扣罪的门槛为50,000欧元。
应税或虚假抵扣的金额必须进行统一和全面的评估,不允许按每个税种划分门槛。
法院明确指出,可处罚性门槛的计算必须考虑在单个纳税年度内进行的所有抵扣总额,而与所涉及的税款年度无关。这一原则对于理解判决的逻辑至关重要。法院纠正了法院的错误解释,该法院认为可以按年度划分金额,最高法院重申了评估抵扣总额的必要性。
这项判决不仅对A.A.个人,而且对所有在日益严格的税务监管环境下运营的专业人士和公司都具有重大意义。重要的是要理解,在服务外包的情况下,发包方的连带责任并不自动意味着发包方知晓税务违法行为。法院承认,仅仅通过外包商的介入,本身并不能构成发包方的故意证据。
总之,最高法院2024年第30092号判决是税务领域预防性措施界定边界的重要一步。它澄清了不当抵扣的责任不能在没有确凿的知情和故意证据的情况下归咎。这一判例方向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大的保护,并强调了严格解释税收法规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