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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和协商调解:对2024年第19388号命令的评论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费与协助谈判:对 2024 年第 19388 号裁定书的评论

2024 年 7 月 15 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发布的第 19388 号裁定书,处理了一个敏感且现实的问题:家庭危机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变更。该裁定强调了父母之间经济协议的制定背景及其法律后果的重要性。判决明确指出,即使是通过协助谈判达成的协议,在父母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能被修改。

协助谈判协议的性质

根据 2014 年第 132 号法令第 6 条第 3 款的规定,协助谈判是解决家庭纠纷的一种替代司法途径。在此背景下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产生与司法裁决相似的效果。然而,如判决所强调的,这些协议必须具有灵活性,能够适应父母经济状况的任何变化。这对于确保子女的福祉至关重要,子女的福祉在所有决定中都应是优先事项。

修改抚养费的先决条件

根据判决的最高原则,为了修改在协助谈判中确定的抚养费,必须证明父母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这些先决条件与在司法程序中确定抚养费时所需的要求类似。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关键点:

  • 父母一方或双方收入的重大变化。
  • 子女经济需求的变动。
  • 可能影响子女经济福祉的任何其他因素。
家庭危机 -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 - 通过协助谈判确定的抚养费 - 修改 - 先决条件 - 依据 - 后果。关于子女的经济制度,在家庭危机之后,根据 2014 年第 132 号法令第 6 条第 3 款(经 2014 年第 162 号法律修订并生效)的规定,通过协助谈判达成的离婚协议中确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 337 条之五的规定进行修改,前提是存在与在司法程序中确定抚养费时相同的先决条件,因为该协议产生了解决分居或婚姻民事效力终止程序的司法裁决的效力。因此,为了修改抚养费,必须出现父母经济状况的变化,足以改变通过协议实现的先前财产安排。

结论

总之,第 19388 号裁定书代表了在家庭危机情况下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它重申,即使是通过协助谈判达成的抚养费协议,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能够适应变化的经济状况。父母理解在经济状况方面保持开放和诚实沟通的重要性至关重要,以确保子女的福祉并遵守所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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