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作出、2023年6月6日存档的第24220号判决,对未成年人色情制品问题以及刑法解释与基本权利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反思。特别是,最高法院就《刑法典》第600-ter条的解释澄清了一些关键方面,该条规定了儿童色情材料的制作,并参考了2018年最高法院第51815号判决。
最高法院在第24220号判决中,处理了解释性推翻(overruling interpretativo)的问题,这是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司法机关修改法律解释的可能性。在本案中,讨论的是2018年第51815号判决引入的对未成年人色情制品罪构成要件的解释性修改,是否会违反《欧洲人权公约》(CEDU)第7条规定的禁止“不利于被告的溯及力”(retroattività in malam partem)原则。
未成年人色情制品 - 儿童色情材料的制作 - 2018年最高法院第51815号判决 - “不利于被告的”解释性“推翻” - 排除 - 原因。关于《刑法典》第600-ter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儿童色情材料的制作,应排除的是,在最高法院2018年第51815号判决之后,根据该判决,为构成该罪行,无需证明该材料有具体的传播危险,因此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7条。根据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解释,《欧洲人权公约》第7条禁止“不利于被告的”解释性“推翻”,因为鉴于与“网络”数据传输相关的技术快速发展,在犯罪发生时,上述解释结果是合理可预见的。
2023年第24220号判决明确指出,鉴于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对内容传播的影响,对儿童色情材料制作罪的评估必须坚持客观和可预测的标准。这种方法不仅保证了法律的确定性,而且通过避免不利的溯及性解释来保护被告的权利。值得强调的是,法院重申了在打击未成年人色情制品等严重犯罪与保护基本权利(如公正审判权)之间取得平衡的重要性。
总之,2023年第24220号判决代表了对未成年人色情制品罪及其法律影响理解方面的重要进展。最高法院的裁决确认了尊重个人权利的法律解释的重要性,同时坚持对犯罪行为的谴责。法院提供的清晰性有助于勾勒出一个更稳定的法律框架,能够应对持续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