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24年4月3日第8754号最新判决,对省级废物处理联合会董事会成员的薪酬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法院裁定,此类成员的薪酬权不受削减,而是根据现行法规予以完全取消。这一决定引发了关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立法规定的适用性的重要问题。
判决的核心问题涉及对2010年第78号法令,特别是第5条和第6条的解释。第5条第7款明确规定,地方实体废物处理联合会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权被取消。相反,第6条第3款规定仅在特定情况下对薪酬进行削减。因此,法院强调第5条是一项特殊规定,优先于第6条的更一般性规定。
固定薪酬权 - 省级城市废物处理联合会董事会成员 - 根据2010年第78号法令第6条第3款进行薪酬削减,经修订后纳入2010年第122号法律 - 不适用 - 根据同一法令第5条进行薪酬取消 - 适用 - 原因。地方实体城市废物处理联合会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权应被视为根据2010年第78号法令第5条第7款最后一段被取消,该法令经2010年第122号法律修订,该规定不适用于政治职务担任者,并且是相对于同一法令第6条第3款的特殊规定,后者规定仅对薪酬进行削减,因为这还阐述了地方实体免费管理公共服务和职能联合形式的原则,旨在减少公共财政负担。
法院的裁决具有多种实际影响:
总之,2024年第8754号判决代表了废物处理联合会董事会成员薪酬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参考点。法院不仅确认了薪酬的取消,还重申了公共管理中免费原则的重要性。这些指示可能会影响未来的法律解释和行政实践,强调了对更有效和可持续的公共资源管理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