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2日发布的第8631号裁定书,为社会保障和养老金权利提供了重要的见解。特别是,该裁定书侧重于1957年第818号总统令第37条最后款所规定的“抵扣”福利,以及其在公共部门雇员专属养老金管理中的适用性。
1957年第818号总统令第37条规定,除替代伤残、养老和遗属保险的强制性养老金形式之外的其他养老金形式的缴费年限,在申请福利前的五年内不予考虑。这意味着这些养老金形式的缴费年限不计入获得所需福利所需的保险年限。
根据1957年第818号总统令第37条最后款的规定,“抵扣”福利——即除替代伤残、养老和遗属保险的强制性养老金形式之外的其他养老金形式的缴费年限,在申请福利前的五年内不予考虑,而这五年是申请所需福利的保险年限必须满足的期间——也适用于公共部门雇员专属养老金管理的参保人员,因为该管理属于上述强制性养老金形式,前提是该专属管理的参保未使其获得任何养老金待遇。
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公共部门雇员专属养老金管理的参保人员。这意味着,即使某人参保了该管理,只要未获得任何养老金权利,也可以享受抵扣福利。这项裁定书对养老金社会保障这一复杂领域进行了重要的澄清。
总而言之,2024年第8631号裁定书对公共部门雇员的养老金权利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规定在未获得养老金权利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抵扣福利。这项裁定书为公共部门雇员提供了更大的法律确定性,是意大利养老金司法领域向前迈出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