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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1431号判决分析:国家资助的辩护费用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2024年第11431号判决分析:国家负担法律援助的报酬

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第11431号最新判决,就国家负担法律援助问题,特别是关于辩护人报酬的清算,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在此背景下,法院裁定,未就报酬清算申请作出裁决应视为拒绝,为相关专业人士开辟了具体的法律补救途径。

国家负担法律援助的法律背景

国家负担法律援助由2002年第115号总统令管辖,该法令规定了辩护人的准入方式和报酬承认。特别是,第170条规定了辩护人对未承认报酬提出异议的权利。该条款是保护为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律师的重要工具。

  • 第82条: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
  • 第84条: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 第170条:对拒绝清算报酬的补救措施。

判决要旨及其意义

报酬清算申请 - 原审法官的职能管辖权 - 未就该申请作出裁决 - 等同于拒绝 - 补救措施 - 2002年第115号总统令第170条 - 依据。关于国家负担法律援助,鉴于原审法官有权就辩护人开展活动的诉讼程序中其报酬清算申请作出裁决,因此,未就该申请作出批准或拒绝的裁决,应视为拒绝,可依据2002年第115号总统令第170条采取补救措施,这是对获得援助的当事人的辩护人未获得报酬提出异议的唯一途径。

法院强调,诉讼法官是处理此类申请的唯一主管。这意味着,如果未作出裁决,辩护人可以将此遗漏视为默示拒绝,并启动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这一原则不仅保护了专业人士的权利,也确保了受援当事人更公平地获得司法救助。

结论

2024年第11431号判决是朝着保护免费法律援助背景下辩护人权利迈出的重要一步。它明确指出,法官未对报酬清算申请作出回应应被视为侵犯辩护人权利,从而允许进行充分的异议。因此,法律专业人士必须了解这些规定,以确保其在未来诉讼中的正确适用,并促进对所有人更公平、更易获得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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