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的第37711號判決,引發了關於COVID-19疫情期間採取的緊急措施的重要問題。特別是,該判決分析了因辯護人無法出席而要求延期審理的合法性,以及其與口頭辯論權的聯繫。這項決定不僅闡明了程序性問題,還強調了確保刑事訴訟中相關方權利的必要性。
在疫情期間,意大利立法者引入了多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司法系統的運轉。其中包括2020年10月10日的第137號法令(Decreto Legge)和2020年12月18日的第176號法律(Legge),這些法律規定了審理的程序和延期申請的處理方式。憲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也對這些規定提供了重要的闡釋。
在所討論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排除了將要求口頭辯論的請求視為辯護人因正當理由無法出席而提出的延期申請中隱含的請求。換句話說,辯護人必須明確提出口頭辯論的請求,而不能僅僅因為提出了延期申請就假設該請求會被接受。
為遏制COVID-19疫情而採取的緊急措施 - 辯護人因故無法出席而要求延期審理的申請 - 口頭辯論的隱含請求 - 是否存在 - 排除。關於為遏制COVID-19疫情而採取的緊急措施,被告辯護人提出的口頭辯論請求,即使在審理前幾天提出的,也不能被視為辯護人因正當理由無法出席的申請中隱含的請求。
最高法院的這一立場強調了在訴訟溝通中清晰度的重要性。各方都必須充分了解行使其權利的方式,尤其是在疫情等不確定時期。
該判決具有多項值得強調的實際影響:
總之,第37711號判決代表了對司法溝通中清晰度和透明度需求的深刻反思,尤其是在緊急情況下。最高法院重申了正式化請求和保護參與刑事訴訟的所有參與者權利的重要性。
總而言之,最高法院的裁決為所有法律專業人士提供了重要的啟示。辯護人必須始終意識到他們可以行使的程序和權利,以避免可能損害司法公正的誤解。第37711號判決屬於不斷發展的法律環境,並突顯了以清晰直接的方式處理訴訟問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