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司法系统,特别是刑事司法系统,充斥着旨在平衡效率需求与公正审判权利的机制。其中,简易审判是一种基本工具,被告人经常选择它来获得减刑。但是,如果批准该程序的命令被撤销,会发生什么?这是否总是合法的可能性?最高法院在 2025 年第 31869 号判决中提供了重要的澄清,概述了这项司法权力的界限并重申了遵守程序的重要性。
简易审判主要由《刑事诉讼法》(c.p.p.)第 438 条规定,是一种特殊程序,允许被告人要求在不进行审判的情况下,根据现有文件来结案。对被告人而言,主要优势是在判决有罪的情况下减刑三分之一,以及程序的迅速性。批准该程序需要被告人的请求并事先征得法官的同意,这是一个决定程序轨迹的关键时刻。
最高法院裁决的核心问题是撤销批准简易审判的合法性。最高法院在 L. P. 主持下,由 E. M. 撰写,审查了一项命令,其中预审法官(G.U.P.)撤销了对普通简易审判的批准,以便允许检察官(P.M.)修改起诉书。最高法院认为此举是“异常”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41-bis 条的明确规定,在具体权力缺失的情况下,撤销批准普通简易审判的命令是异常的。(本案中,法院认为预审法官撤销批准普通简易审判的命令,以便允许检察官修改起诉书的命令是异常的)。
这个判决概括了该决定的核心。法院裁定,只有在《刑事诉讼法》第 441-bis 条“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撤销批准简易审判的命令。事实上,该规定列举了允许撤销的具体情况,主要与发现新证据或程序条件不符有关。在本案中,撤销是为了允许检察官修改指控,这一理由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因此,预审法官的行为被认为是“异常”的,因为它“在具体权力缺失的情况下”作出,即没有法律依据来证明其合理性。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保护程序性决定的稳定性和被告人的期望,确保游戏规则不能被任意改变。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一个明确的警告:司法权力虽然广泛,但始终受法律约束。“异常”一词用于描述撤销命令,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呼吁,它具有重要的实际后果。异常行为实际上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最高法院可以撤销该行为而不发回重审,正如在圣玛丽亚卡普亚韦泰雷法院的案件中所发生的那样。
这项裁决加强了对被告人 D. P.M. C. L. 以及所有刑事诉讼相关人员的几项基本程序保障:
法院引用了符合性判例(如 2020 年第 13969 号判决)和《刑事诉讼法》第 438 条和第 568 条等条款,强调了在这方面已有的成熟判例。《刑事诉讼法》第 441-bis 条仍然是理解撤销限制的关键。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31869 号判决是维护刑事程序正确适用的重要堡垒。最高法院重申了简易审判撤销情况的明确性,强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绝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这项裁决不仅对法律专业人士至关重要,对每个公民也至关重要,因为它加强了对司法系统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的信心,这是在公正公平的刑事诉讼中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所必不可少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