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概念是意大利刑法的一个基本支柱,对量刑的确定以及犯罪者的整个司法程序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当对这种加重情节的指控存在形式上的不准确时,会发生什么?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3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存档)的第 21866 号判决书中,提供了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澄清,旨在指导司法实践并确保更大的法律确定性。
累犯,由《刑法典》第 99 条规定,是一种加重情节,当某人被判犯有某项罪行后又犯另一项罪行时构成。其存在会导致刑罚的增加,反映了那些不吸取先前定罪教训的被告行为的更大可谴责性。《刑法典》第 99 条区分了不同类型的累犯:普通累犯、加重累犯(如果新罪行性质相同或在先前定罪后五年内犯下)和惯犯(如果被告已经是累犯)。对该情节的正确指控至关重要,因为它深刻影响被告的处罚和诉讼程序。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庭长 M. G. R. A.,报告员 F. G.)涉及被告 Z. O.,其定罪于 2024 年 7 月 8 日被佛罗伦萨上诉法院驳回。核心问题是累犯指控的有效性。具体而言,指控的是五年内的惯犯累犯,但错误地引用了《刑法典》第 99 条的款项(提及了第二款而不是随后的第四款)。最高法院被要求确定这种形式错误是否足以使指控无效。最高法院援引了先前的判例(如第 50510/2018 号判决书和第 35738/2010 号大法庭判决书),给出了一个清晰而务实的答案。
为了准确指控累犯,无需正确注明《刑法典》第 99 条的参考款项,只需指明累犯的类型,即该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即可。
这一判决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实质重于形式。这意味着,即使在《刑法典》第 99 条特定款项的指称不准确的情况下,只要累犯的类型得到了清晰的识别,累犯的指控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