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与判决的相关性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它确保被告能够针对具体的指控进行辩护。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布的第 30248 号判决中,就未被指控的特殊加重情节的处理提供了重要澄清,明确了司法重审的程序,并加强了辩护保障。
“正当程序”(宪法第 111 条)要求被告充分了解所有可能影响刑罚的因素,包括加重情节。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 522 条规定了指控与判决之间的一致性。具有“特殊效应”的加重情节(例如,第 99 条规定的加重累犯),会将刑罚提高三分之一以上,需要检察官进行明确的指控。如果事先没有指出这些情节,就会损害辩护权,阻碍被告制定适当的辩护策略。
最高法院(庭长 M. G. R. A.,报告员 T. A.)在审理一宗上诉法院对未被指控的特殊加重情节错误适用而撤销原判决的案件时,就重审的标准作出了规定,并阐述了以下原则:
在第二审判决因检察官未指控特殊加重情节而错误适用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该情节根据《刑法》第 63 条第 4 款的规定,被认定为比其他情节较轻,则审判应发回上诉法院,而不是一审法院。这种情况与特殊加重情节被认定为与减轻情节相当或次要的情况类似。(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撤销了对加重累犯的定罪判决,该加重累犯原则上会增加超过三分之一的刑罚,但原审法院已合法地认为其比预谋加重情节较轻。)
该判决要点明确指出,因未被指控的加重情节而被撤销判决,并不意味着自动回到一审程序。如果该加重情节虽然未被指控,但根据《刑法》第 63 条第 4 款的规定,已被权衡并认为比其他情节(减轻情节或加重情节)“较轻”,则将发回上诉法院审理。以加重累犯为例,如果其被认为比预谋情节较轻,则表明二审法院可以重新考虑权衡,从而优化审判时间。
这项裁决具有重要的影响:
最高法院第 30248/2025 号判决巩固了意大利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与保障原则。它对未被指控的加重情节的指控与判决的相关性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解释,在辩护权与诉讼效率之间取得了平衡。这是正确和公正适用法律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