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于2024年发布的第1796号判决,为反思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设立过程中指定辩护律师的相关动态提供了重要的机会。特别是,最高法院就规范指定多名辩护律师的程序性规则的僵化问题作出了裁决,并强调了受害人身份与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之间的关键区别。
本案涉及被告人A. D. G.,以及通过不同于提起刑事指控时指定的辩护律师来设立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的有效性问题。被告人提出的异议是基于《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24条的规定,声称指定无效。然而,最高法院认为该异议不成立。
为设立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而指定第二名辩护律师——未撤销为提起刑事指控而指定的辩护律师——无关紧要——理由——具体案情。《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在当事人撤销先前多余的指定之前,指定其他辩护律师视为无效。该规定不适用于为设立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而指定第二名辩护律师的情况,该辩护律师与先前仅为提起刑事指控而指定的辩护律师不同。这是因为受害人(实质性身份)与民事诉讼当事人(严格程序性身份)之间存在差异且不必然一致,因此,指定仅在诉讼程序之外产生效力。(具体案情:最高法院认为,被告人提出的异议基于其声称通过不同于先前仅为提起刑事指控而指定的辩护律师来设立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无效,该异议不成立。)
最高法院的裁决阐明了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权以及可以聘请多名辩护律师的可能性相关的几个基本方面。特别是,它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区别:
总之,2024年第1796号判决代表了在刑事诉讼中保护当事人权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它澄清了为设立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而指定第二名辩护律师是一项合法选择,不应受到程序性僵化的阻碍。这项裁决属于更广泛的法律背景,其中辩护权和有效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是日益得到认可的价值观。对于卷入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来说,了解这些权利至关重要,以便能够更好地应对法律体系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