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上诉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作出的最新判决第 45230 号,为洗钱罪的思考提供了重要的见解。特别是,法院裁定,接收非法来源的资金并将其转移和交付给第三方的人的行为,即使没有进行转化活动,也构成了洗钱罪。这一法律原则至关重要,因为它阐明了洗钱现象在当前背景下表现出来的方式。
根据法院的说法,洗钱罪的可构成性与多种因素有关。判决的最高指示如下:
洗钱——将资金转移到不同地点并将资金交付给第三方——犯罪的构成——理由。接收非法来源的资金,即使没有进行转化活动,将其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并交付给第三方,也构成了洗钱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该资产的非法来源变得更加困难,考虑到其可替代性、运输操作的可追溯性缺失,以及资金重新出现的时间和空间背景的改变,并且其可归属于与犯罪者完全不同的人,而该犯罪者是该资金的利润。
这一段强调了仅仅是资金的流动就可能隐藏非法交易,使得识别其非法来源变得困难。资金的可替代性以及操作的可追溯性缺失,为洗钱创造了温床,而洗钱通常发生在复杂和精密的背景下。
参考的规范,即《刑法典》第 648 条之二,明确定义了洗钱罪,但正是通过判例法才阐明了该罪的操作细节。法院引用了先前的判例,证实了一种连贯的解释路线,该路线认为非法资金的转移和交付是构成犯罪的相关行为。在引用的判例中,可以提及:
这些判决有助于勾勒出清晰连贯的规范框架,强调任何旨在隐藏资金非法来源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2024 年第 45230 号判决代表了打击洗钱的又一步进展,它阐明了即使是简单的资金运输和交付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对于任何在法律和金融领域工作的人来说,理解资金的可追溯性和来源的重要性至关重要,以避免承担刑事责任。在全球洗钱日益复杂化的背景下,法院的解释为有效的预防和打击行动提供了宝贵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