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当羁押被证明不当,意大利法律体系规定了赔偿机制。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5 日存档)的第 20953 号判决中,对不当羁押赔偿申请的期限进行了关键解读,处理了一个复杂的情况。
不当羁押赔偿权载于《刑事诉讼法》第 314 条。该规定允许遭受预防性羁押但未被最终定罪,或因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的人获得公平赔偿。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旨在减轻司法错误或初步合法但最终未在诉讼中得到证实(就实质而言)的预防性措施所造成的后果。
最高法院处理的核心问题是提出此类申请的两年期限的起算点,特别是在对“不予审理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25 条)提出上诉但因逾期而被宣布不可受理的情况下。
在 G. G. 的具体案件中,最高法院撤销了米兰上诉法院的裁决,重点关注了 dies a quo(期限开始计算之日)的正确确定。目的是确保法律确定性和对公民的充分保护,避免因时间上的模糊性而损害赔偿权。
判决要旨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25 条规定,因不予审理判决而提出的不当羁押赔偿申请的两年期限,在对该判决提出上诉但因逾期而被宣布不可受理的情况下,并非从提出不予审理判决的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对上诉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91 条第 2 款宣布上诉不可受理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或者,在任何情况下,从最高法院就上诉作出裁决之日起计算。
实际上,最高法院已明确,如果上诉被宣布逾期,则要求赔偿的两年期限并非从不予审理判决的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相反,它从对上诉法院宣布上诉不可受理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或者从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之日起计算。这确保了期限的计算考虑了对判决提出异议的所有阶段的实际结束,从而为行使权利提供了更多时间和清晰度。
这项裁决对法律从业者和公民都至关重要。主要影响包括:
对于遇到这种情况的人来说,寻求在刑法和刑诉法方面有经验的律师的帮助,以进行正确评估和及时提交申请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0953 号判决代表了在保护基本权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这项决定,最高法院对复杂情况下不当羁押赔偿期限的起算点提供了清晰且有保障的解释。这加强了法律确定性,并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强调了意大利司法在平衡正义需求与保护个人自由方面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