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行政拘留问题是意大利法律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它涉及行政法、公共安全和个人基本权利。在此背景下,意大利最高法院(D. M. G. 庭长,T. G. 报告员)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的第23934号判决,就对拘留延期措施的合法性提出异议时的证明责任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澄清。
外国人的行政拘留是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意大利法律规定该措施是为了特定目的,例如身份识别或驱逐出境,主要由1998年7月25日第286号法令(《移民统一法》)中的第14条进行规范。该措施近期已根据2024年10月11日第145号法令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12月9日经第187号法律修改后生效。此类措施的执行,包括其延期,由警察局负责,通常通过授权官员执行。
最高法院的裁决源于一个案件,在该案件中,被拘留人 R. P.M. C. F. 的辩护律师声称,警长以外的官员(一名副警长)签署的拘留延期申请缺乏警长授权,因此该延期措施是非法的。特拉帕尼地方法官于2025年5月30日未就此异议作出裁决,导致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判决并将其发回重审。因此,核心问题在于谁应证明该授权的存在或不存在,这构成了一个所谓的“否定事实”的证明。
关于在2024年10月11日第145号法令(经2024年12月9日第187号法律修改后生效)的诉讼程序下对外国人进行行政拘留的规定,如果被拘留人根据1998年7月25日第286号法令第14条第5款的规定,以签署延期措施的警长以外的官员缺乏授权为由,主张延期措施非法,则该被拘留人有责任证明该否定事实。因此,如果被拘留人未能从行政部门获得相关证明,则有义务要求法官获取信息,或利用法官在行政部门的调查权,而行政部门不得回避相应的答复。(本案涉及对拘留延期令的撤销和发回重审,该延期令未就辩护律师提出的关于签署延期申请的副警长缺乏警长授权的异议作出裁决)。
该判决的要旨阐明了证明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也呼应了《民法典》第2697条的规定,尽管是在行政背景下,并对人身自由(受《宪法》第13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保护)产生了深远影响。最高法院规定,被拘留人或其辩护律师有责任证明授权的缺失。然而,承认证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