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作出、2025年1月23日存档的第2820号判决,就外国预防性措施在欧洲逮捕令背景下的可计算性提出了重要问题。特别是,法院裁定,在意大利的羁押期间,不应计算在监禁以外的预防性措施下的时间。当预防性措施不涉及与羁押相当的自由剥夺时,这一原则即适用。
由S. B.主持的法院审查了一个案件,其中被告A. S.在欧洲逮捕令发出后在法国被捕,并受到司法监督。该监督要求每周向当局报到一次,并每月向法官汇报。判决明确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受此类措施约束的时间计入意大利的羁押期间。
欧洲逮捕令 - 从国外引渡 - 在国外受到监禁以外的措施 - 对意大利羁押期限的可计算性 - 条件 - 具体情况。关于欧洲逮捕令,在引渡对象受到预防性措施约束的情况下,在国外受到的非监禁性质的预防性措施期间,不能计入意大利羁押期限的最高期限或分阶段期限,因为这些预防性措施的性质、持续时间、效果和执行方式不涉及与羁押限制相当的自由剥夺。
这一决定对面临欧洲逮捕令的人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它强调了区分不同类型预防性措施的重要性。事实上,并非所有预防性措施都可被视为等同于羁押。这项判决的后果可能会影响人身自由权和辩护权,因为限制性较小的措施不会被计入羁押期限的计算中。
总之,第2820/2024号判决是意大利关于欧洲逮捕令的判例中的一个关键步骤。法院重申了在评估预防性措施时需要采取严谨的态度。这项决定不仅为措施的可计算性提供了清晰的解释,而且还引发了对参与国际刑事诉讼的个人基本权利保护的疑问。对于所有参与此类动态的法律主体来说,充分了解并获得协助以确保其权利得到尊重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