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 27 日作出、2024 年 4 月 3 日存檔的最新判決第 13366 号,就定罪判決中的材料誤記訂正問題提供了重要的見解。特別是,最高法院處理了此類訂正對上訴期限產生的影響這一敏感問題,這是保護被告權利的關鍵方面。
佛羅倫薩上訴法院在 2022 年 3 月 1 日的命令中,宣布與材料誤記訂正有關的上訴不可受理。核心問題是訂正命令是否可以重新開啟對原定罪判決的上訴期限。最高法院澄清,此類命令不會導致上訴期限的重新開啟。
效力 - 對訂正裁定的上訴 - 期限的重新開啟 - 排除。定罪判決中材料誤記的訂正命令,不會產生重新開啟該判決上訴期限的效力,僅能使被告有權就訂正裁定提起最高法院上訴。
這一原則基於《刑事訴訟新法典》的規定,特別是第 130 条和第 591 条,它們規範了材料誤記的訂正方式及其相關後果。需要注意的是,訂正不會改變判決的實質內容,而僅限於糾正形式或計算上的錯誤。
2024 年判決第 13366 号代表了對刑法和上訴程序領域的重要澄清。它強調,材料誤記的訂正不應被視為重新審視已作出的決定的機會,而應被視為確保判決的準確性和形式正確性的手段。律師和被告必須意識到這些限制,以便妥善管理其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