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法律体系,尤其是移民法,正在不断发展。最高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第 16420 号裁定,代表了在特别居留许可方面的一项重要干预。这项涉及 D. G. S. 对 Q. 的案件的裁决,推翻了维博瓦伦蒂亚地方法官的先前判决,阻止了拒绝令的即时执行,并重申了上诉权。
根据第 286/1998 号法令第 19 条第 1.2 款(在第 20/2023 号法令和第 50/2023 号法律修订之前的版本)规定的特别居留许可,旨在保护有遭受严重侵犯人权或在遣返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风险的外国人。最高法院,由 A. D. M. 撰写,M. A. 主席,明确指出,警察局长拒绝给予保护不得导致立即驱逐出境,这一原则加强了辩护权。
在根据第 286/1998 号法令第 19 条第 1.2 款申请特别居留许可的情况下,该条款的版本早于第 20/2023 号法令生效(经第 50/2023 号法律修订并合并),警察局长拒绝给予保护不得通过强制遣返边境立即执行,因为根据第 25/2008 号法令第 32 条第 4 款,只有在提出上诉的期限届满后,申请人才有义务离开国家领土。
这一判决明确指出:即使在特别保护申请被拒绝的情况下,申请人也不能立即被驱逐出境。第 25/2008 号法令第 32 条第 4 款规定,只有在提出上诉的期限届满后,申请人才有义务离开国家领土。这确保了在司法当局面前质疑该决定的权利,防止了不可逆转的影响并保护了正当程序。
第 16420/2025 号裁定加强了司法保护的有效性原则,这是我们法律体系和欧洲法规的基石。对行政命令提出上诉的权利是获得公正审查的一项实质性保障。在提出上诉的期限届满之前不能进行强制驱逐,确保了辩护权不会落空。该裁决符合欧洲人权法院的原则。要点包括:
最高法院第 16420/2025 号裁定是保护申请特别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基本权利的堡垒。它明确指出,拒绝不得导致立即驱逐出境,而必须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行使其上诉权。这加强了个人在面对行政部门时的地位,并巩固了移民法中合法性和正当程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