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正确确定管辖权至关重要。“管辖权规定”旨在解决此类冲突。意大利最高法院2025年6月13日第15818号裁定,阐明了可受理性条件,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重要指导。
最高法院在A. (S. N.)诉S. (B. I. D.)一案中,裁定针对罗马法院的裁决提出的管辖权规定不可受理。理由是:只有在对管辖权问题作出终局且明确的裁决时,才能提出管辖权规定。仅有中间性裁决是不够的;需要明确的解决性陈述。
即使在2009年第69号法律引入裁决形式变更后,管辖权规定也以管辖权问题为基础的裁决为前提,该裁决即使未以案件提交审理并事先要求各方明确其完整的实体和程序性结论,也应以明确无误的方式表明,所涉法官认为该裁决能够在其面前终局性地解决管辖权问题。
这一判例至关重要:裁决的实质内容是决定性的。法官必须以清晰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已终局性解决管辖权问题的意愿。不确定性会使管辖权规定不可受理,从而防止滥用并确保只有终局性裁决才能被上诉。
可受理的管辖权规定要求包括:
2025年第15818号裁定强调了在管辖权裁决中精确性的必要性。最高法院要求的清晰度是程序效率和有效性的保证,避免了公正诉讼中的障碍和成本。这一立场已得到巩固(例如,第2338/2020号、第14223/2017号、联合庭第20449/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