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的卫生紧急状况不仅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深刻的不确定性,也影响了司法运作。为了应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局面,出台了多项法规,其中关于诉讼时效和刑事时效中止的规定尤为突出。多年后,判例法仍在继续梳理那个时期遗留的解释难题。在此背景下,最高法院最近的判决书第 23476 号(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作出,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存档)为刑事时效中止期限的适用提供了关键性的澄清,为计算紧急时期设定了精确的标准。
在疫情最严重的阶段,意大利立法者通过了一系列法令,以确保司法行政的连续性,同时限制感染风险。其中,2020 年 3 月 17 日第 18 号法令(即“Cura Italia”)经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 27 号法律修改后生效,在其第 83 条第 4 款中规定了刑事时效中止的特定规定。该规定规定中止 64 天,适用于在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5 月 11 日期间安排庭审的刑事诉讼。其目标很明确:避免司法活动的暂停或放缓损害合法性原则和追究犯罪的可能性。
尽管第 83 条第 4 款的规定表面上很清晰,但其实际应用却引发了解释上的疑虑。主要问题在于中止的范围:是应全额适用,即规定的 64 天,还是应仅限于庭审实际延期的时间,如果该时间短于法规规定的总中止天数?例如,如果一次庭审在紧急时期内仅延期了 30 天,那么刑事时效是中止 64 天还是仅 30 天?这种不确定性导致各初审法院的解释不一,有必要由最高法院进行澄清。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3476 号判决书,由 G. De Amicis 主持,B. Paternò Raddusa 撰写,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宣布驳回被告 C. 对卡塔尼亚上诉法院判决的上诉。法院确立了一项基本原则,澄清了紧急法规的范围。以下是判决要旨:
在紧急法规方面,根据 2020 年 3 月 17 日第 18 号法令(经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 27 号法律修改后生效)第 83 条第 4 款规定,所谓的“新冠”刑事时效中止共计 64 天,适用于在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5 月 11 日期间安排庭审的诉讼。因此,该中止不得仅限于因大流行病紧急情况而延期庭审日期与上述诉讼活动冻结期结束之间的较短期间。
这意味着 64 天的中止不是一个可调整的选项,而是一个固定且不可更改的期限。如果一次庭审安排在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5 月 11 日之间,刑事时效将自动中止整个 64 天的期限,而与庭审实际延期的时间长短无关。这一决定的基本逻辑是确保法律确定性和待遇一致性,避免可能导致不平等和争议的零散解释。法院援引了先前的判例(如 2021 年第 5292 号联席会议),这些判例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勾勒出了这种解释。
最高法院的裁决对在新冠疫情紧急关键时期安排庭审的所有刑事诉讼的时效管理和计算产生了重大影响。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法律从业者必须不断了解这些裁决,它们重新定义了法律格局,并直接影响了审判结果。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3476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紧急法规复杂解释的一个确定点。最高法院重申了在新冠疫情期间刑事时效中止 64 天的完整适用,提供了一个清晰明确的标准。这一裁决对于正确适用刑法以及保护合法性和确定性原则至关重要。对于被告和律师来说,充分理解这一解释对于战略性地管理诉讼以及确保有效辩护或精准控诉至关重要,同时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限。即使在危机时期,法律也必须保持其连贯性和可预测性,而像这样的判决有助于加强这些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