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刑法及其复杂的程序动态,不断受到司法判例的解释和澄清。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涉及因时效而终止犯罪以及由此产生的程序后果,尤其是在一审中错误地宣布时效已过的情况下。在此背景下,2025年最高法院的最新重要判决第23328号,为二审适用的裁判规则提供了清晰和创新的视角。
该判决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由主席G. F.和报告员P. S.宣读,撤销了的里雅斯特上诉法院2023年7月11日关于被告人P. T.的判决,且无需发回重审。案件的核心围绕着在错误宣布时效已过的情况下,适用被告人无罪释放的原则。
时效是刑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它规定犯罪在一定期限届满后终止。其目的是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诉讼的合理期限。然而,其适用并非总是直截了当,尤其是在发生程序错误时。意大利《刑事诉讼法》(CPP)为被告人无罪释放规定了不同的裁判规则。第530条第2款规定,如果事实不存在、证据不足或矛盾,或者被告人未实施该事实、该事实不构成犯罪或该犯罪不受惩罚,法官应作出无罪判决。本质上,核心原则是“合理怀疑”原则:如果定罪的证据不能“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则被告人必须被无罪释放(in dubio pro reo)。
然而,还有另一条规则,有时会被提及,它将无罪释放的条件设定为“无罪证据的明显性”。这是一个更高的门槛,要求被告人明确证明自己与事实无关,而不是由检察官证明其有罪。
本案判决正是在这些裁判规则之间的张力下,处理了一个具体情况:一审中错误地宣布犯罪时效已过。最高法院提出了一个值得仔细分析的判决要点:
关于时效,如果二审法院认定,在被告人未放弃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在审理结束后错误地宣布犯罪时效已过,则不适用将无罪释放的条件设定为“无罪证据的明显性”的裁判规则,而应适用一般规则,即在对刑事责任存在疑问的情况下,强制被告人无罪释放。
这一裁决至关重要。最高法院指出,如果一审法官错误地宣布时效已过(且被告人未放弃),则上诉法院法官不能要求被告人“明显”地证明自己的无罪才能获得无罪释放。相反,必须适用“合理怀疑”的一般规则:如果经过证据分析,对刑事责任仍有疑问,则被告人必须被无罪释放。
这一原则加强了宪法保障的无罪推定(宪法第27条)和公正审判的权利,遏制了可能给被告人带来过重举证负担的限制性解释。最高法院还援引了《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2款和第530条,强调了favor rei(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中心地位。最高法院还引用了联席会议的先例判决,表明了旨在保护被告人在程序错误面前的地位的既定司法方向。
本判决对律师实务以及所有刑事诉讼参与者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项判决是构建一个司法体系的又一块基石,该体系在追求查明真相的同时,绝不应忘记宪法保障和个人基本权利的中心作用。
2025年最高法院第23328号判决代表了在犯罪时效和裁判规则方面的司法新里程碑。最高法院重申了在错误宣布时效已过的情况下,“合理怀疑”原则优先于更严格的“无罪证据的明显性”,并提供了一项加强被告人保护并巩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基本原则的解释。这是对严格和保障性地适用法律的持续警示,确保司法不仅有效,而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