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犯罪,特别是与毒品交易相关的犯罪,带来了复杂的证据挑战。确定成员的角色和责任需要严格的分析。在此背景下,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3 月 7 日(存管日期 2025 年 6 月 6 日)的第 21292 号判决书中,就参与非法毒品交易协会的标准提供了关键的澄清。最高法院,由 Dott. D. A. G. 主持,Dott. D. G. P. 担任报告员,部分撤销了卡坦扎罗高等法院的判决,强调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特别是当证据基于司法合作者的陈述时。
D.P.R. 309/1990 号法令第 74 条规定了参与非法毒品交易的协会犯罪,处罚那些为了实施多项毒品相关犯罪而结社的人。其“危险性”性质将可罚性提前至纯粹的协议。证据的挑战在于证明协会的存在以及每名被告的知情和自愿参与。证据通常基于“共同犯罪者”(即与司法部门合作的前成员)的陈述。他们的证词至关重要,但必须以极高的严谨性进行审查。
本案涉及被告 O. F.,正是处理了司法合作者陈述的证据效力这一关键问题。最高法院认为卡坦扎罗高等法院提出的证据不足,部分撤销了判决,无需发回重审。最高法院判决的核心在于其判决要旨:
为证明参与贩毒犯罪协会的参与行为,多名共同犯罪者的供词可以相互印证,前提是它们的汇合能够证明该主体对团伙的“动态贡献”,而不仅仅是“一般身份”的归属。
这一判决要旨至关重要。它重申了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参见第 33748/2005 号和第 36958/2021 号)已经确立的原则。仅仅有多名合作者指出某人为“成员”是不够的。他们的陈述,即使相互印证,也必须超越仅仅证明“身份”的归属。必须明确体现出具体的“动态贡献”:为协会目标所做的具体和自愿的活动。
“动态贡献”是什么意思?不是仅仅了解该团伙或一般的交往。法院要求“额外的东西”:一种积极的行为,证明其在组织中的实际插入以及对犯罪协议的遵守,并在追求犯罪计划中发挥积极作用。
“动态贡献”的具体例子包括:
判决书强调:单纯的“名声”或对角色的笼统指示是不够的。合作者的陈述必须精确地描述被告为该团伙所做的行为,区分单纯的接近与实际的犯罪参与。
最高法院第 21292/2025 号判决书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它加强了这样一个原则:证明参与犯罪协会,特别是在毒品交易方面,不能基于纯粹的猜测或笼统的“身份”。它要求严格审查所提供的“动态贡献”。这种方法确保了对被告权利的更大保护,确保定罪基于参与行为的具体和明确的证据,从而实现一个更强大、更公平、更有保障的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