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令第20269/2024号评注:诽谤与精神损害赔偿

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的最新判决令第20269号,处理了民事责任领域的一个关键问题,特别是关于诽谤和精神损害赔偿。争议的焦点是将不光彩的行为归咎于已故的家庭成员,这是一个引发法律和道德疑问的敏感问题。

审议中的案件

上诉人V.就其已故六年的兄弟遭受诽谤性新闻传播所造成的损害提起赔偿诉讼。威尼斯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Venezia)驳回了赔偿请求,认为所受损害的证据不足。然而,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判决并将其发回重审,强调了在诽谤已故家庭成员的情况下考虑精神损害推定赔偿的重要性。

(精神损害)一般而言。在民事诽谤责任方面,由于将不光彩且未经证实的行为归咎于“近亲”(配偶和子女)和“远亲”(父母和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所造成的精神和声誉痛苦,并非不证自明(in re ipsa),而是根据普通评估可推断(presunzione iuris tantum)。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这些证据作为改变或阻止赔偿请求的事实,应由侵权行为人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原告就广播节目中传播的关于其已故六年的兄弟的诽谤性新闻所造成的损害提起赔偿诉讼,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其发回重审。上诉法院错误地认为,在受害者与索赔人之间不存在损害后果的证据,即没有提供或证明足以证明亲属关系性质的证据,从而无法推断出实际损害,甚至从精神痛苦损害的角度也无法推断。考虑到这对兄弟年龄相差近二十岁,并且生活在不同的地理区域,这足以推断他们各自的生活领域是独立的)。

精神损害的推定

法院明确指出,诽谤造成精神损害并非自动发生,而是必须证明。然而,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存在精神和声誉痛苦的推定(presunzione iuris tantum)。这意味着,如果家庭成员遭受诽谤,家庭成员有权要求赔偿所遭受的损害,除非能证明相反情况。

  • 精神损害是可推定的,但并非自动发生。
  • 诽谤者必须证明损害不存在。
  • 已故者与家属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界定。

结论

这项判决标志着在承认因诽谤已故家庭成员而遭受精神损害的人的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强调了对家庭关系和所受损害进行仔细评估的必要性,从而在亲人去世等敏感情况下提供更大的法律保护。在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环境中,家庭了解即使在失去亲人后,他们也有权受到保护,这一点至关重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