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权是思想自由表达的最高体现之一,是每个民主社会的基本支柱,由意大利宪法第 21 条规定。然而,行使这项权利并非没有限制,尤其是在涉及刑事司法敏感领域,特别是初步调查阶段时。在此背景下,对被调查人或被告人的声誉和无罪推定权的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正是这种微妙的平衡,促使最高法院最近作出第 19102/2025 号判决,该判决将为信息从业者提供指导。
司法新闻报道的任务是向公众通报具有刑事意义的事实,从而促进司法系统的透明度。然而,当涉及仍在调查中的案件,尚未确定任何最终责任时,记者必须极其谨慎。长期以来,判例法已确定了合法行使新闻报道权的三个基本标准:事实的真实性、新闻的社会相关性以及表达的克制性。19102/2025 号判决特别侧重于真实性和克制性标准,并将其应用于初步调查的具体背景。
最高法院(庭长 R. P.,报告员 M. C.)审理的案件涉及 D. M.,他被指控犯有诽谤罪。该判决撤销了米兰上诉法院此前的一项裁决,并重申了调查性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最高法院精确地界定了在涉及初步调查阶段的事实时,新闻报道权可以合法行使的界限,强调需要客观叙述并尊重个人尊严。
在涉及报刊诽谤罪方面,为了正确行使涉及初步调查阶段的新闻报道权,真实性标准要求所披露的新闻与司法当局的卷宗和裁决内容在整体调查框架内保持一致,并进行客观叙述,避免夸大或不当预设责任。记者不得事先选边站队或偏袒指控,因为这可能会在读者中产生轻易的联想,从而违背了宪法关于被告人乃至被调查人直至最终判决前推定无罪的规定。
这一判决至关重要。“真实性标准”在此背景下,不仅仅是事实与新闻的简单对应,更要求与司法当局的卷宗和裁决保持严格的“一致性”。这意味着记者必须严格遵守官方卷宗中出现的内容,避免个人解释或猜测。“客观叙述,避免夸大或不当预设责任”要求进行客观叙述,避免煽情或过早的判断。不允许“事先选边站队或偏袒指控”,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在读者中产生轻易的联想”,损害公众对无罪推定权的认知。这一原则由宪法第 27 条和《欧洲人权公约》(CEDH)第 6 条保障,是我们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基石。
无罪推定是一项基本权利,保护每个人直到最终定罪判决作出为止。在初步调查阶段,这种推定更为强烈,以至于最高法院对被调查人使用了“a fortiori”(更何况)的说法。这意味着所披露的任何新闻都必须尊重相关人员的无罪状态,避免将其描绘成已犯有罪行。19105/2025 号判决明确指出,记者有义务:
这些要求旨在防止“媒体审判”,并确保审判在平静的氛围中进行,不受可能损害判决公正性或个人声誉的外部影响。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19102 号判决属于一个复杂的法律和判例框架,它加强了对既自由又负责任的司法新闻报道的需求。它对所有信息专业人士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提醒他们追求真相和传播新闻必须始终与尊重个人基本权利相结合,尤其是无罪推定权。新闻报道权与个人保护之间的平衡是脆弱的,但对于司法系统的可信度和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人类尊严的保障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