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最近发布的 2019 年第 20323 号命令,就离婚背景下的和解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该判决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作出,重点关注提供夫妻和解的具体证据以及离婚程序规则的适用性。
本案涉及 O.M.L.,他以所谓的侵犯辩护权为主要论点,对巴里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了上诉。法院认为,在离婚程序中,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 183 条和第 190 条,而是适用第 898/1970 号法律的特别规定,该法律以加速方式规定了离婚程序。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突显了立法者旨在避免拖延行为并确保婚姻状况争议的快速解决。
判决中提出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关于和解的证据。法院裁定,仅仅共同居住或零星见面不足以证明婚姻生活的真正恢复。必须提供清晰、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生活和意图的真正恢复。在此背景下,法院援引了既定的判例,强调证明和解的责任在于要求确认和解的一方。
法院重申,未分配提交结论性辩护状的期限,本身并不构成对辩护权的侵犯,除非证明了这种遗漏造成的损害。
这项判决突显了在和解和离婚案件中充分准备证据的重要性。希望证明关系恢复的配偶必须意识到提供有意义和具体证据的必要性。最高法院在确认上诉法院的决定时明确指出,离婚程序的规则旨在确保速度和清晰度,避免模糊或笼统的解释。因此,第 2019 年第 20323 号判决是所有家庭法律师和专业人士的重要参考点,它强调了在离婚程序中以严谨的态度处理证据的必要性。
总之,最高法院的命令就辩护权与加速离婚程序的必要性之间的微妙平衡提供了思考的素材。相关方必须准备好提交具体且可验证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避免笼统的和解声明。这项判决提醒我们,在家庭法程序中采取知情和战略性方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