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12年第1620号判决是规范医疗机构责任的重要参考。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该判决的理由及其对健康权和医疗领域专业责任的影响。
在本案中,包括T.J.P.和L.E.在内的一群上诉人对威尼斯法院驳回其关于儿子T.D.在分娩过程中遭受伤害的诉讼请求的判决提出上诉。威尼斯上诉法院维持了初审判决,驳回了对医院和Allianz S.p.A.保险公司的赔偿要求。随后,上诉人以多种理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基于三个主要理由:
法院支持第三个理由,驳回第一个理由,并宣布第二个理由因已解决而不再审理,撤销被上诉的判决,并将其发回威尼斯上诉法院重审。
最高法院支持了第三个理由,确认医院的责任属于合同性质。这意味着医疗机构有义务证明其已正确履行了提供的护理。法院强调,鉴于提交的技术咨询意见之间存在矛盾,医院未能证明其遵守了这一义务。
本案判决重申了合同责任在医疗领域的重要性,强调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这一原则符合近期关于民事责任的判例和法规的演变,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大的保护。
总之,2012年第1620号判决是承认患者权利和追究医疗机构责任方面迈出的一步。它为在医疗责任和健康保护领域执业的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仅澄清了医院的责任制度,也标志着对健康权作为基本权利的重要承认。法律界人士应关注此判决,以便在维护其客户权利方面获得充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