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8日第24808号判决是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关于侵犯公共信誉罪,特别是持有伪造身份证件罪的一项重要裁决。该判决为理解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法律要求的可起诉条件提供了重要的见解。
法院审理了G. B.的案件,他被指控持有伪造护照以及在国外参与伪造证件。核心问题是《刑法典》第10条规定的可起诉条件,该条要求在伪造罪的情况下,必须有司法部长的请求才能提起诉讼。在此背景下,法院明确指出,在本案中,缺乏此类请求并不排除根据《刑法典》第497-bis条第一款定罪的可能性。
持有伪造身份证件——在国外发生的伪造共犯——《刑法典》第10条规定的可起诉条件缺陷——《刑法典》第497-bis条第二款规定的罪行——排除——《刑法典》第497-bis条第一款规定的罪行——可定罪——存在。持有有效的伪造出境身份证件(本案中为护照)构成《刑法典》第497-bis条第一款规定的罪行,即使对在国外发生的先前伪造行为的共犯指控,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因缺乏《刑法典》第10条规定的司法部长请求而无法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的裁决突出了几个关键方面:
特别是,法院的解释强调,即使对伪造行为的指控是否可起诉,持有伪造护照也构成犯罪。这突显了保护公共信誉的重要性以及在打击伪造文件方面的严格性,无论伪造的来源如何。
2023年第24808号判决是意大利在伪造文件罪方面司法实践的重要一步。它明确规定,即使可起诉条件存在缺陷,持有伪造身份证件也是应受惩罚的。这一司法方向对于确保对公共信誉的更大保护以及明确追究此类犯罪者的责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