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关系结束时,经济方面的处理往往是最关键和最痛苦的时刻。对于已婚夫妇,法律提供了明确的保护机制,包括获得前配偶的离职补偿金(TFR)一部分的可能性。然而,对于事实婚姻(同居)的伴侣来说,情况则截然不同。作为米兰的家庭法律师,我经常遇到一些人在共同生活和共同牺牲多年后,发现自己在关系结束后,对在关系期间积累的储蓄没有任何自动保护。
许多同居伴侣错误地认为,关系的稳定性或子女的存在,在财产方面将他们的结合等同于婚姻。不幸的是,法律现实是不同的,需要一个具体的法律策略,以避免其中一方在同居关系结束后遭受不公平的经济损害。
在意大利,根据《离婚法》(L. 898/1970)第12-bis条,有权获得前配偶离职补偿金一部分的规定,前提是申请人未再婚且有权获得离婚赡养费。然而,这项规定并未延伸至事实婚姻的伴侣,即使在《Cirinnà法》(L. 76/2016)出台之后也是如此。因此,在没有婚姻的情况下,同居伴侣无权自动要求获得对方的遣散费或养老金的一部分,即使同居关系持续了几十年。
这种法律空白造成了严重的不平衡局面,特别是当其中一方为了家庭而放弃职业生涯,让另一方能够专注于工作并积累财富和养老金时。尽管没有关于离职补偿金的具体规定,但法律体系提供了其他工具来平衡财产关系,这些工具必须有能力地启动。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取有意识的行动至关重要。主要途径是通过同居协议进行预防。这些协议允许在共同生活期间规范财产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关系破裂的后果。虽然不能直接处置像严格意义上的离职补偿金这样的未来权利,但可以规定在关系终止时进行补偿性的经济义务。
如果同居关系已经结束而没有事先协议,防御策略则转移到一般民法层面。作为一名在家庭法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我经常评估不当得利的诉讼。如果一方对家庭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包括家务劳动或家庭开支),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储蓄和积累财富(如离职补偿金),那么在财产转移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因对方的得利而遭受的损失。
米兰家庭法律师Marco Bianucci律师的方法基于对伴侣经济流动的严格分析。我们不仅限于指出无权获得离职补偿金,而是重建同居关系的整个经济历史,以确定公平赔偿或补偿的先决条件。
在我们位于Via Alberto da Giussano的办公室,每个案件都采用个性化策略。如果伴侣关系仍然牢固,我们致力于起草稳固的同居协议,以预防未来的纠纷。如果关系已经破裂,我们会分析是否有提起诉讼的理由,以追回在共同生活项目中的投资,或为客户辩护,使其免受前伴侣不合理经济要求的侵害。目标是利用民法典提供的所有杠杆,将法律劣势转化为有效的保护途径。
不,意大利法律仅为有权获得赡养费的离婚配偶规定了离职补偿金的份额。事实婚姻,即使持续时间很长,也不会产生这种自动权利。然而,如果您的贡献使您的伴侣积累了这笔财富,可以评估是否有不当得利赔偿的依据。
绝对可以。签订同居协议是最有效的工具。通过这项由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协助起草的协议,双方可以规范其财产关系,并在同居关系终止时规定相互的经济保护。
与离职补偿金类似,养老基金是属于个人劳动者的,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自动适用于事实婚姻),也不是自动分割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也必须通过私人协议或关于为共同福利缴款的民事补偿诉讼来寻求。
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明确的,但这不会改变未婚父母之间财产或离职补偿金的分割规则。子女的权利受到保护,与婚姻无关,但这并不意味着同居的父母有权获得对方财产的份额,除非是为了子女的抚养。
处理同居关系的结束需要技术能力和战略眼光,特别是当涉及多年的储蓄和牺牲时。如果您处于这种情况,并希望了解您的实际行动空间,请联系Marco Bianucci律师,以评估您的情况。
Bianucci律师事务所位于米兰Via Alberto da Giussano 26,期待与您一起确定最佳的法律途径,以保护您的经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