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劳动法的复杂格局中,工时义务的管理及其与合法缺勤(如休假和病假)的相互作用,是持续辩论和对劳动者与雇主都至关重要的问题。意大利最高法院(Cassazione)在2025年6月11日发布的第15558号裁定中,对此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澄清,其解释值得仔细分析,尤其是在医疗等特殊工作环境中。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源于C. A. V. 对C. T. N. R. 提起的上诉,此前巴里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Bari)于2019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被驳回。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定义雇员的“工时义务履行”。传统上,人们可能认为只有实际工作才能视为履行了工时义务。然而,司法实践早已承认,存在合法的暂停履行工作义务的原因,而这些原因并不影响工时义务的履行,例如享受休假或因病缺勤。
最高法院通过D. A. 主席和P. C. 报告员的裁定,重申并加强了这一原则。让我们详细看看参考要点:
雇员的工时义务,在实际履行工作义务时,以及在存在合法暂停履行工作义务的原因时,例如享受休假或因病缺勤,均视为已履行。(根据该原则,最高法院在适用2002-2005年私营医疗行业集体协议第60条时指出,如果护士因病假、休假或请假未能完成每周工时义务,那么在同一周内以所谓的“待命”方式完成的工作时间,应视为对每周工时义务的额外补充,无需任何补偿)。
这一段至关重要。最高法院明确指出,休假或病假期间的时间,在计算每周工时义务时并非“损失”的时间。相反,这些缺勤被视为与实际工作同等对待。该要点进一步延伸,将其原则应用于私营医疗行业护士和“待命”制度的具体案例。如果一名护士因病假、休假或请假缺勤,未能达到每周工时义务,那么在该周内完成的待命工作时间,应被视为额外工作,不能用于“补偿”因合法缺勤而未工作的时间。这意味着待命时间应单独支付报酬,不得有任何扣减或抵消。
“待命”制度是一种工作组织方式,在医疗等关键行业尤为普遍,因为需要确保服务的持续覆盖。在这种制度下,劳动者虽然未处于积极工作状态,但承诺在短时间内保持可联系状态,并随时准备在需要时介入。其规定通常由国家集体劳动合同(CCNL)确定,例如最高法院引用的2002-2005年私营医疗行业集体协议第60条。
最高法院的裁定属于更广泛的法律框架,包括2003年4月8日第66号立法令,特别是关于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的第1、4和6条。最高法院的解释至关重要,因为它防止了休息和健康保护期间(如休假和病假)被用来减少待命工作时间的报酬。这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并确保待命报酬始终是额外的,无论是否存在合法缺勤。其影响是明确的:
2025年第15558号裁定对劳动关系双方都产生了重要的实际影响。对于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在医疗等实行待命制度的行业工作的劳动者,该判决确认了合法缺勤不能损害额外工作时间的承认。这确保了在计算报酬和尊重休息与健康权利方面,具有更大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对于雇主,该裁定要求在计算工作时间和报酬时进行仔细和精确的管理,尤其是在存在待命制度以及休假或病假的情况下。至关重要的是,出勤记录和工资单计算系统必须能够适应这一解释,避免争议,并确保完全遵守现行法规和集体协议。该判决提醒雇主,应正确适用关于工时义务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规定。
最高法院2025年6月11日第15558号裁定,是正确解释劳动者工时义务,特别是在休假、病假和待命制度方面的一个重要参考点。最高法院重申,合法缺勤不能用于补偿额外工作时间,从而保护了劳动者的尊严和已完成工作的充分认可,有助于加强劳动关系中的公平和透明原则。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理解和应用这些原则对于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最佳地代表其客户(无论是劳动者还是公司)的利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