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疫情的卫生紧急状况迫使各行各业采取了非凡的措施,包括税务领域。立法者多次干预,以调整履行和通知征收通知的期限,这造成了不少解释上的不确定性。最高法院(Cassazione)在2025年6月30日第17668号判决中,就一个关键问题作出了裁决:增值税征收通知的各项延期条款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这项裁决为纳税人和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一个基本方面的清晰度,明确了财政部可以合法采取行动的时间范围。
为了充分理解最高法院裁决的范围,有必要回顾一下紧急情况下的法律框架。最初,2020年3月17日的第18号法令(所谓的“Cura Italia法令”)在其第67条规定,暂停了评估和征收的期限,将2020年3月8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到期的失效和诉讼时效期限延长了85天。随后,2020年5月19日的第34号法令(“Rilancio法令”)在其第157条第1款引入了一项特殊且更广泛的规定。后一项规定将失效期限在2020年3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征收通知的通知期限,推迟到一个明确的时期: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之间。这两项规定的并存引起了关于它们相互影响的疑问,特别是关于85天延期与“Rilancio法令”更广泛的延期是否可以累积适用。
提交给最高法院的中心问题正是关于是否可以将D.L. n. 18/2020号法令第67条规定的额外85天延期,应用于D.L. n. 34/2020号法令第157条第1款已推迟的期限。坎帕尼亚第二级税务法院(Corte di Giustizia Tributaria di II Grado della Campania)在2024年3月19日的判决中表达了被上诉的立场。最高法院,由R. Crucitti女士担任主席,A. Crivelli先生担任报告员,以一项明确的裁决解决了解释上的冲突,正如判决摘要所示:
根据与这些通知相关的规定,根据D.L. n. 34/2020号法令第157条第1款(为应对新冠疫情而制定的特殊规定,相对于D.Lgs. n. 159/2015号法令第12条的规定)将失效期限在2020年3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届满的征收通知的通知期限,推迟到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之间,根据D.L. n. 18/2020号法令第67条的规定,不得再延长八十五天,因为该规定已被上述推迟所吸收。
这份判决摘要至关重要。最高法院裁定,“Cura Italia法令”最初规定的85天延期不能在“Rilancio法令”设定的更广泛的推迟之外额外适用。换句话说,D.L. n. 34/2020号法令第157条的规定,作为一项特殊且后续的规定,已经“吸收”并超越了D.L. n. 18/2020号法令第67条更笼统的规定。这意味着,对于失效期限在2020年3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征收通知,通知的最后期限定在2022年2月28日,不能再有额外的85天延期。法院强调了“Rilancio法令”规定的特殊性质,该规定优先于一般性或先前的规定。
第17668/2025号最高法院判决具有重大影响,它最终明确了紧急时期征收通知的时间框架。对于纳税人而言,这意味着任何在2022年2月28日之后通知的通知(对于失效期限最初在2020年3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届满的),并且仅受益于D.L. n. 34/2020号法令的延期,如果财政部错误地也适用额外的85天延期,则可能被视为迟延通知,因此无效。对于财政部而言,这项裁决要求严格遵守D.L. n. 34/2020号法令规定的期限,排除任何可能导致时间进一步延长的扩张性解释。双方都必须了解这一解释,以避免基于对紧急法规的错误适用而产生的未来争议。这项裁决重申了法律确定性原则,该原则在税务事项中至关重要。
总之,判决的关键点是:
2025年第17668号最高法院判决在复杂的紧急税务法规环境中代表了一盏明灯。通过重申法律的特殊性原则和正确解释延期条款的必要性,法院为该时期通知的征收通知的有效性提供了决定性的指导。这对所有相关方——纳税人、专业人士和财政部——都是一个警示,要求他们最大限度地关注具体的法律规定,避免不被法律支持的扩张性解释。对于这些复杂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始终建议咨询税务法律专家,他们能够引导您理解法律和判例的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