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原则在无罪判决后的重申:第 18658/2025 号判决重申基本权利

在刑事司法复杂的格局中,无罪推定原则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石,它不仅是程序上的保障,更是维护个人尊严和声誉的盾牌。但是,当判决本身似乎在暗示“实质上”有罪,从而损害了这项推定,即使最终宣告无罪,又会发生什么呢?最高法院在其最新的 2025 年第 18658 号判决中,给出了一个清晰而有力的答复,重申了司法语言忠实于宪法和欧洲原则的重要性。这项裁决并非仅仅是技术性的,而是对保护每位公民权利的根本性警示。

判决的核心:对无罪者的保护

导致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的案件,涉及被告人 M. P. A. C.,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被宣告无罪的被告人是否有权在宣告其无罪的同一判决中不被指控有罪。米兰上诉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决,尽管最终宣告无罪,但使用了暗示事实责任的措辞。这种做法不幸的是并不少见,它可能对那些尽管被宣告无罪,但声誉却因含糊不清的措辞而受损的人的生活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最高法院在 A. P. 博士主持、S. R. 博士报告的判决中,宣布驳回上诉,但借此机会澄清了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总结如下:

根据宪法和公约判例承认的无罪推定权,应理解为被宣告无罪和被免罪者有权在免罪判决中不被指控有罪,如果该判决通过使用“实质上”有罪的评估性司法语言侵犯了这项权利,则可以通过常规的上诉途径予以保护。

这项原则具有非凡的意义。它强调,无罪推定原则在形式上宣告无罪后并不结束,而是延伸到判决理由本身不应包含即使不导致定罪但暗示“实质上”有罪的评估的必要性。这种措辞不仅仅是风格上的细微差别,而是对一项基本权利的真正侵犯,可以通过常规的上诉途径予以保护。这意味着,被宣告无罪的被告人,如果由于判决理由而被贴上某种“有保留的无罪”标签,则有权对这种措辞提出异议。

法律和判例背景:一项不可侵犯权利的根源

最高法院的裁决根植于坚实的国家和国际法律和判例体系。在引用的参考资料中,值得注意的是:

  • 意大利宪法第 27 条第 2 款:“被告在最终定罪前不被视为有罪。”这一原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它不仅意味着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还意味着所有机构都有义务在最终审判阶段之前将被告视为无罪。
  • 《欧洲人权公约》(CEDH)第 6 条:规定了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其中包括无罪推定。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一再重申,即使是公开声明或判决理由也必须尊重这一原则。
  • 欧盟指令 2016/343:该指令在意大利也有体现,旨在加强无罪推定和在刑事诉讼中出席庭审权利的某些方面。特别是第 3 条和第 4 条侧重于无罪推定以及对嫌疑人和被告人作为无罪者的呈现。

这些参考资料表明,无罪推定权并非一个孤立的概念,而是相互关联的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旨在保护个人免受国家权力的侵害。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18658 号判决完美地契合了这一方向,加强了对不当司法语言所传达的“道德定罪”的保护。

结论:对司法界的警示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对所有法律从业者的一次重要提醒。它提醒我们,司法不仅是诉讼的结果,也是传达该结果的方式。措辞的选择,尤其是在司法背景下,具有特殊的份量,并可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对于被宣告无罪的被告人来说,无罪判决必须意味着其尊严和声誉得到完全恢复,没有任何阴影或歧义。这一原则不仅保护了个人,还加强了公民对司法系统公正性和公平性的信任。律师负有至关重要的责任,要确保这项权利始终得到尊重,保证免罪判决在形式上以及所用语言的实质内容上都真正是免罪的。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