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扣押与第 231/2001 号法令:最高法院就审查的可行性作出澄清(第 9243/2025 号判决)

在公司刑事法律的复杂环境中,根据第 231/2001 号法令引入的法人行政责任,经常会引发微妙的解释性问题。其中一个问题,由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1 月 23 日的第 9243 号判决(2025 年 3 月 6 日存档)中处理,涉及对法人财产的预防性扣押措施进行审查的可行性,特别是当法人并未完全意识到自己是根据第 231/2001 号法令的程序的一部分时。这项裁决为保护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了重要的澄清。

第 231/2001 号法令与预防性扣押

第 231/2001 号法令将刑事责任延伸至法人,以追究在其利益范围内发生的犯罪行为,并可能导致制裁和财产的预防性扣押。问题在于,当法人财产被扣押,但尚未正式知晓自己因行政责任而受到调查,而其法定代表人正因基础犯罪而受到调查时,该法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最高法院就审查的可行性作出裁决

最高法院必须澄清,当法定代表人(作为个人)因基础犯罪而受到调查,但法人尚未正式知晓针对其自身的第 231 号程序的进行时,由该法定代表人提名的法人辩护人提出的审查请求是否可行。这对法人的辩护权至关重要。

第 9243/2025 号判决的要旨及其意义

最高法院第三庭在第 9243/2025 号判决中给出了清晰而令人放心的答复:

在涉及实际的预防性措施方面,当法人财产的预防性扣押措施,是由法人法定代表人提名的辩护人提出的审查请求,并且该法定代表人作为个人,因行政不当行为的基础犯罪而受到调查,但法人尚未正式知晓针对其自身的、根据 2001 年 6 月 6 日第 231 号法令的犯罪行政责任程序正在进行时,该审查请求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法人可以合法地认为自己是以第三方身份行事,并有权要求返还被扣押的财产。(在判决理由中,法院补充说,如果在此情况下,认为对法人法定代表人适用第 231/2001 号法令第 39 条规定的义务和禁止,则其提出的上诉将因不可归咎的原因而无法受理)。

这项裁决至关重要。法院承认,在没有正式知晓第 231 号程序的情况下,法人可以作为“第三方”利益相关者行事,并拥有不同的程序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第 231/2001 号法令第 39 条的义务和禁止,将导致上诉不可受理,损害辩护权。法人尚未“被告知”其潜在的第 231 号责任,因此不能被如此对待,从而保证了其充分的保护。

主要实际影响

第 9243/2025 号判决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 加强辩护:确保法人即使在未完全知晓第 231 号程序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对扣押提出异议。
  • 明确程序地位:区分法人在初始阶段的地位与其法定代表人的地位。
  • 防止不可受理:避免有效的上诉因过早适用特定规定而被驳回。

结论:企业的重要参考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9243 号判决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它重申了保障和辩护原则,确保法人不会因其程序地位的正式知识缺失而受到惩罚。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在可能涉及刑事调查并可能导致实际预防措施的早期阶段,就可以依靠有效的保护工具。企业及其法律顾问必须始终保持更新,并及时采取行动,依靠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来应对这项法规的复杂性。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