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在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布的第 10375/2025 号判决中,处理了一个对所有刑法从业者都感兴趣的问题:在审查检察官的结案申请时,预审法官(G.I.P.)的权力限制。此案源于米兰:被告 A. B. 接到了关于持续多年的行为的犯罪通知。检察官请求结案,但预审法官在听证会后,命令强制起诉,起诉的年度与最初指控的年度不同。辩护方指控该裁定异常,但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
当预审法官在听证会上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关于指控及其证据的意见后,收到检察官关于某人因跨越多个年度的行为而被调查的犯罪通知的结案申请时,如果法官命令提起公诉,起诉涉及的犯罪行为属于该犯罪通知登记范围内,但涉及的特定时间段与最初登记的时间段不同,则该裁定不属于异常裁定。
上述判决要点完整地阐明了两个问题:
因此,法院重新解读了异常的概念,将其理解为法官的病态偏离:只有当裁定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或导致程序“停滞”时,才存在异常。然而,在此案中,裁定仍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管涉及不同的时间段。
《刑事诉讼法》第 408 条允许检察官在调查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支持起诉时请求结案;第 409 条和第 410 条规定了预审法官命令强制起诉的权力。在此过程中,法官不能重新引入一个不同的事实,但可以限定已提出的行为。
该判决遵循了先例:
第 10375/2025 号判决重申了这些原则,并补充说,提及“不同的年度”本身并不意味着扩大审理范围,而仅仅是选择值得审判的时期。
对于辩护方而言,该判决要求在听证阶段更加谨慎:关于不及时或违反辩论程序的任何异议都必须立即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同时,律师可以利用与预审法官未提及的年度相关的证据论点,要求因缺乏具体性而排除这些年度。
检察官方面,则需要更精确地说明结案请求的理由,考虑到法官可以按时间顺序“拆分”事实。这降低了理由缺陷和后续在最高法院被撤销的风险。
最高法院在第 10375/2025 号判决中提供了重要的澄清:只要包含在原始时间范围内,对不同时期的强制起诉不构成异常。该原则平衡了系统的效率与辩护的保障,加强了听证辩论作为程序命运关键时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