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庭再次审议了毒品案件中加重情节与轻微犯罪之间的争议界限。根据 2025 年 2 月 25 日(存档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第 14220 号判决,该判决驳回了被告 D. T. 的上诉,合法性法官重申,行为的非偶发性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构成了第 309/1990 号总统令第 73 条第 5 款后半段规定的特殊加重情节;另一方面,它阻碍了根据第 73 条第 5 款前半段认定情节轻微。
最高法院维持了拉奎拉上诉法院(2024 年 5 月 20 日)的判决,否认了情节轻微的适用性,并指出可卡因的贩运活动持续了一段时间,具有有组织的模式和稳定的供应渠道。这种被定义为非偶发性的持续运营,会自动触发由第 123/2023 号法令(已转化为第 159/2023 号法律)引入的加重情节,同时排除了为社会危害较小的案件规定的减刑。
在毒品案件中,行为的非偶发性同时构成第 309/1990 号总统令第 73 条第 5 款后半段规定的特殊情节,该情节由 2023 年 9 月 15 日第 123 号法令第 4 条第 3 款引入,并经 2023 年 11 月 13 日第 159 号法律修改并转化,并且是与其他因素一起排除情节轻微的因素。
该判决已在 Rv. 287869-01 数据库中固定下来,它强调 2023 年的改革已经将先前出现的判例实践(第 U 庭,第 13681/2016 号;第 3 庭,第 13982/2018 号)编纂成法。因此,非偶发性不再仅仅是法官的自由裁量参数,而是法定标准,它加强了对可嘉性的评估。
根据法院的说法,只要其中一个指标具有明确的意义,就可以证明该行为是非偶发性的。这符合打击结构性微量贩运的宗旨,即使数量有限,它们也会为当地市场提供毒品,并产生切实的社会影响。
对于辩护方而言,证明证明事件是偶发性的情况变得至关重要:与供应商没有稳定关系、利润微薄、主要为个人消费。相反,公诉方可以集中调查聊天记录、长期监视和反复搜查,以证明持续运营,从而将法定刑期从 2-6 年(情节轻微)提高到 3-8 年,再加上因加重情节而增加的最高三分之一的刑期。
不应忽视与欧盟指令 2017/2103 的联系,该指令要求成员国确保对有组织的贩毒行为处以有效惩罚。本判决符合在犯罪行为超出纯粹偶发性门槛时提高制裁响应的要求,以协调保护水平。
第 14220/2025 号判决巩固了一种限制情节轻微空间的趋势,将评估的重心转移到犯罪的计划性上。对于律师和法律从业者而言,在早期阶段识别非偶发性的要素至关重要:一个细节可能意味着大幅减刑与适用加重情节和更严厉的刑罚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