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判决第 15869/2025 号:缺乏赌博证据(刑法第 718 条)

我们将审查的命令由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庭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作出(存档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撤销了佛罗伦萨上诉法院对 P. N. 因根据刑法第 718 条经营赌博而被判刑的判决。最高法院重申了一个简单但经常被忽视的原则:违警罪需要有赌博和允许赌博的手段的实际证据。

案情及撤销判决

地方法院认为,在私人俱乐部中发现两张麻将牌桌、一百欧元现金以及在警察到来时匆忙离开的人,足以构成犯罪。然而,最高法院在撤销该判决时指出,这些情况仅仅是推测性的,并未证明赌博的实际发生或实际便利,而这正是刑法第 718 条所要求的,并且应与刑事诉讼法第 192 条(证据评估标准)结合解释。

根据刑法第 718 条的规定,构成违警罪需要证明存在经营或便利赌博的实际手段,以及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或任何类型的私人俱乐部中进行赌博的具体方式。(在本案中,法院撤销了定罪判决,该判决仅提及在私人俱乐部中发现两张东方游戏“麻将”的牌桌,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百欧元现金,以及在看到执法人员时,在场人员转移到另一个区域的情况)。

评论:判决重申,为了惩处经营赌博行为,仅仅发现牌桌、扑克牌或金钱是不够的。必须证明这些工具实际上被用于——或立即打算用于——具有随机性质并以赢取金钱为目的的赌博活动。没有这些具体的方式,该行为就停留在纯粹的推测阶段,不足以构成刑事定罪。最高法院以此保护合法性和明确性原则,防止违警罪成为一个“可变几何”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 718 条的证据要求

  • 存在与赌博事件密切相关的适当手段(扑克牌、筹码、设备或金钱)。
  • 证明具体的赌博方式:当场抓获参与者或记录赌注和奖金。
  • 赌博发生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或私人俱乐部,但该俱乐部必须对多人开放。
  • 手段与方式之间的关联:仅仅拥有物品并不等同于使用它们。

同期判例(最高法院第 26321/2020 号、第 48159/2019 号)证实了保障性立场:违警罪的构成需要一个最低限度的证据,不能用纯粹的推测来替代,这符合宪法第 27 条(无罪推定)和《欧洲人权公约》第 6 条的规定。

辩护策略和实际影响

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说,该判决提供了两个主要论点:

1. 质疑证据的充分性。在没有突发事件或当场搜查的情况下,通常可以打破工具与非法使用之间的逻辑联系。

2. 核实执法人员进入的合法性。如果俱乐部确实是私人的,其进入必须遵守宪法第 14 条的限制以及搜查的规定。

结论

最高法院第 15869/2025 号判决提醒我们,经营赌博的违警罪不容忍机械化操作:不仅要证明潜在的赌博手段,还要证明其实际使用。这对调查人员是一个警告,对辩护律师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论据,也是对公民的一种保障,确保刑事领域仍然是最后的手段,而不是滑入推测的领域。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