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5年1月31日存档的最新第4252号判决,就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的可信度问题,特别是关于损害赔偿的影响,提供了重要的反思。最高法院详细探讨了证据的评估以及遭受不法行为但未提起民事诉讼者的证词的有效性问题。
法院明确指出,向受害人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不会损害其作为证人的可信度。这一原则基于这样的理念:如果迫使受害人放弃其获得赔偿的权利才能被视为可信,那么就会产生一种悖论。判例法很明确:赔偿是一种私法制度,不能被解释为默示承认或刑事责任的证据。
损害赔偿的支付 - 对受害人可信度的影响 - 排除 - 原因 - 澄清。在证据评估方面,向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受害人支付损害赔偿金不会损害其作为证人的可信度,否则上述受害人将处于一种不寻常的境地,即为了被相信而不得不放弃行使其因遭受不法行为而被法律承认的权利。(在判决理由中,法院还指出,由于损害赔偿的支付,法官并未获得任何刑事责任的证据,因为这是私法制度,不能被理解为默示承认,无论是司法上还是司法外的承认)。
这项判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不仅对律师,而且对参与刑事诉讼的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这项判决属于旨在确保受害人权利得到保护的判例法范畴,避免刑事诉讼变成对那些决定追索其赔偿权者的报复形式。
2024年第4252号判决代表了意大利法律体系中保护受害人方面的一个重要进步。法院重申,损害赔偿不应影响证人的可信度,从而创造一个更公正、更平衡的环境,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尊重。这项裁决不仅澄清了规范性问题,还促使人们反思法律如何才能不断发展以满足正义和公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