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18 年 7 月 25 日第 19779 号判决是祖父母权利领域的重要进展,尤其是在祖父母与孙子女保持有意义的联系的权利方面。法院确认,这些权利虽然得到承认,但必须服从于未成年人的最高利益。本文分析了该判决的关键点、法律影响和相关监管背景。
上诉人 G.C. 根据 2013 年改革引入的民法典第 317 条之二(317 bis)的规定,要求承认其与孙子女保持有意义的联系的权利。然而,安科纳上诉法院认为,他过去有暴力行为,不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因此拒绝了探视权。最高法院在审查中确认,关于祖父母探视权的决定必须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福祉。
祖父母与未成年孙子女保持有意义的联系的权利,仅在对第三方而言是完全的权利,而在面对孙子女的优先利益时,则是一种从属的主观地位。
该判决强调,民法典第 317 条之二(317 bis)为祖父母引入了一项自主权利,但这项权利必须始终与未成年人的最高利益相权衡。法院指出,在发生冲突时,未成年人的福祉必须优先。欧洲的判例法支持这一方法,重申了为儿童提供一个平静成长环境的重要性。
法院声明,影响祖父母权利的裁决受 rebus sic stantibus(情况未变)原则的约束,这意味着只有在出现新情况时才能修改。这一原则对于确保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至关重要。此外,法院还参考了欧洲法规,如《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该条保护家庭生活权,并强调了对未成年人进行充分保护的重要性。
总之,意大利最高法院第 19779/2018 号判决为祖父母的探视权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强调了采取平衡方法并考虑未成年人最高利益的重要性。这一法律导向不仅澄清了祖父母的地位,而且还加强了为年轻人提供健康和受保护的家庭环境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