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庭第三庭判决书第 526/2025 号:关于逃税刑事责任的思考

最高法院最近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作出、2025 年 1 月 8 日存档的第 526 号判决书,为反思逃税刑事责任,特别是关于实际管理者身份和现行法规规定的可罚性门槛,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反思机会。该判决涉及复杂的法律背景,受第 74/2000 号法令(D.Lgs. n. 74 del 2000)和第 218/1997 号法令(D.Lgs. n. 218 del 1997)管辖,并强调了与税务核定和继承人责任相关的若干基本原则。

案件及最高法院判决

本案涉及继承人 B.B. 的继承人 A.A.,他因未申报 2015 年所得税而被判刑,逃税金额超过 155,000 欧元。萨莱诺上诉法院维持了初审判决,但最高法院接受了 A.A. 的上诉,强调了在评估可罚性门槛和实际管理者身份方面存在重大错误。

最高法院重申,刑事法官不受理和解核定的税款金额的约束,而必须仔细评估犯罪主观要件的存在。

提出的法律问题

判决详细阐述了几个法律方面,包括:

  • 可罚性门槛的超越:法院强调,不应自动将理和解核定视为不予处罚的原因,而法官必须评估所逃税款是否超过 50,000 欧元的门槛。
  • 实际管理者身份的认定:对 A.A. 作为实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认定受到质疑,强调仅仅保管账簿不足以赋予该身份。
  • 犯罪主观要件:法院澄清,意识到申报义务不足以构成逃税的特定故意,需要有明确的逃税意愿。

结论

最高法院第 526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税务领域刑事责任的重要澄清,强调了法官进行仔细和具体评估的必要性。可罚性门槛和实际管理者身份的问题仍然是未来判例和法律实践中的重要议题,需要对现有法规进行深入分析和正确适用。本案凸显了在税务事项中获得充分辩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那些负责管理公司遗产并被要求对未履行税务义务承担责任的人而言。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