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2 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发布的第 13539 号判决书,就犯罪的连续性以及应判处的刑罚评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澄清。特别是,法院就审判法官如何在已判决的犯罪背景下处理评估最严重违法行为的问题作出了裁决。
法院重申,在犯罪连续性方面,对最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抽象评估的原则,对于审判法官而言并非强制性。这意味着,如果法官在评估一项特定犯罪时,可以决定将其视为比其他已判决的犯罪更严重,即使后者受到更高的法定刑罚。
审判法官 - 正在审判的犯罪与先前已判决的犯罪之间的连续性 - 对最严重违法行为的评估 - 标准 - 《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 187 条的类比适用。在犯罪连续性方面,对最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抽象评估的原则,对于审判法官而言并非强制性,如果其在评估一项单一犯罪时,认为该犯罪在具体上更严重,并且需要与他认为较轻但抽象上受到更高法定刑罚的、已不可撤销判决的犯罪合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相同理由”,《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 187 条为执行审判规定的规则可以类比适用,该规则明确提及了具体判处的较重刑罚。
这项判决对处理犯罪连续性案件的法官和律师具有显著影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的可能性,为处理各种犯罪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公正性,避免了可能导致不公正判决的僵化做法。
总之,第 13539/2023 号判决书代表了刑法领域司法实践的重要一步。它澄清了犯罪连续性应如何评估,强调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具体而非仅仅抽象评估的必要性。这种方法不仅有助于更公平地适用法律,而且通过确保刑罚与所犯罪行的实际严重性相称,也加强了被告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