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纳法院于2024年作出的第37108号判决,为扩大性没收以及抵押权在被没收财产上的可对抗性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意大利法律体系中,尤其是在针对经济犯罪采取日益严厉的财产措施的背景下,这一议题具有重大意义。
该法院的裁决聚焦于一个案例:一项抵押权已登记在不动产上,作为债权的担保。该债权随后被转让给第三方,而该第三方被证明参与了针对被剥夺措施受益人的欺诈协议。核心问题是,该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正在进行扩大性没收的国家。
扩大性没收 - 登记在被没收财产上的抵押权,为债权提供担保 - 债权受让人参与了针对被剥夺措施受益人的欺诈协议 - 对国家的抵押权可对抗性 - 排除 - 转让人的善意相关性 - 排除。在扩大性没收的情况下,登记在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为随后转让给第三方的债权提供担保,如果该第三方,无论其前手的善意如何,都被认为参与了针对被剥夺措施受益人的欺诈协议,则该抵押权不能对抗国家。
判决要旨明确指出,在扩大性没收的情况下,如果第三方受让人被视为参与欺诈协议,则抵押权不能对抗国家。这一原则至关重要,因为它强调了转让人的善意不能证明抵押权的可维持性。该判决与意大利刑法第240条之二(规定非法所得没收的条款)以及其他关于财产担保的民事规定相一致。
总之,2024年第37108号判决重申了在存在欺诈性串通的情况下,抵押权不可对抗的原则,从而保护了公共利益和打击财产欺诈的斗争。这一司法导向是更广泛的保护被没收财产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下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案判决是扩大性没收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进展,它阐明了在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财产担保的可对抗性限制。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必须考虑这些指导意见,以正确引导客户的战略决策,尤其是在财产利益与安全措施交织的复杂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