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一段羁押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段艰难的考验,但人身自由的剥夺绝不应导致人类尊严的丧失。不幸的是,意大利监狱的过度拥挤和许多监狱机构的结构性条件常常导致《欧洲人权公约》(CEDU)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当牢房内的生活空间不足或卫生条件恶劣时,法律规定了特殊的保护工具。作为米兰的刑事律师,Marco Bianucci律师为那些在服刑期间遭受有悖人道待遇的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引导客户获得法律规定的适当赔偿。
此类案件的法律依据是《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该条款严禁酷刑以及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刑罚或待遇。欧洲法院在著名的Torreggiani判决中,因监狱过度拥挤而谴责意大利,并规定每名囚犯必须拥有最低生活空间(通常确定为3平方米的可活动空间)。为回应这一谴责,意大利立法者引入了《刑罚执行法》第35-ter条。该规定为遭受此类侵犯的人提供了两种补救形式:减少尚未执行的刑期(每遭受十天侵犯可减少一天刑期),或者,如果刑期已满或无法减少刑期,则给予相当于在不符合人权条件下度过的每一天8欧元的金钱赔偿。重要的是要理解,这项权利并非自动获得,而是需要通过精确的调查来证明,以突出结构性缺陷和在这种条件下停留的时间。
Marco Bianucci律师,一位在米兰专精刑事和刑罚执行法的专家,深知该问题的敏感性和对具体证据的必要性,因此采取了严谨的方法来处理这些案件。本所的策略不仅限于提交一般性申请,而是从对囚犯档案和其被羁押机构的深入分析开始。目标是仔细重建客户的羁押经历,获取入狱记录和牢房平面图,以精确计算扣除固定家具后人均可用空间。Marco Bianucci律师还会评估是否存在其他加重因素,例如缺乏自然光、通风不良或卫生间缺乏隐私,这些因素可以加强赔偿要求。这种分析方法使得能够向主管监督法官提交有力的申诉,或者在内部补救措施用尽的情况下,直接向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确保客户在自身受侵犯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专业保护。
根据欧洲人权法院和最高法院判例确立的主要要求是,集体牢房内的个人空间小于3平方米。然而,即使空间在3至4平方米之间,如果存在其他恶劣条件,例如缺乏空气、自然光或不合适且与牢房其余部分分开的卫生间,也有可能获得赔偿。
如果羁押仍在进行中,可以随时向监督法官提出申请,以获得刑期减免。如果刑期已满,前囚犯有六个月的期限(自释放之日起)向主管民事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金钱赔偿。
法律规定,对于遭受损害的每一天,即生活在不符合《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的条件下的每一天,给予8.00欧元的固定赔偿。只有在无法适用刑期减免的情况下,例如因为刑期已全部服完或少于应得的减刑天数时,才会支付此金额。
现行法规对内部补救措施规定了严格的期限(羁押结束后的六个月)。然而,对于未能在内部补救措施中得到赔偿的特殊情况或持续侵犯,可以考虑直接向欧洲法院提起申诉的可能性,尽管这需要由精通此事的律师对具体案情进行专门分析。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羁押期间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及时采取行动至关重要,以免失去获得赔偿的权利。Marco Bianucci律师随时准备审查您的情况,并核实采取法律行动的前提条件。请联系位于米兰Alberto da Giussano街26号的律师事务所,预约面谈,讨论您获得适当赔偿的可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