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后的下一阶段,通常需要处理复杂的经济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在最终离婚时重新出现。关于“离职补偿金”(Trattamento di Fine Rapporto, TFR)的问题引起了最多的疑问,特别是,在分居后但在离婚前配偶获得的加薪是否应计入另一方应得份额的计算中。作为米兰的离婚律师,我深知这些不确定性会引起紧张,无论是对于担心不得不分享分居后个人劳动成果的人,还是对于希望确保其经济权利得到充分尊重的人。
在意大利,离婚法(L. 898/1970)第12-bis条规定,获得离婚赡养费且未再婚的离婚配偶,有权获得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离职补偿金的一部分,即使这部分补偿金是在离婚判决后产生的。应得份额为与婚姻年限相关的离职补偿金总额的40%。计算方法是将40%乘以婚姻持续年限(直至分居判决)内工作的时间。
然而,当分居期间出现工资增长时,问题会变得复杂。判例倾向于区分这些增长的性质。如果工资增长是正常的,即与服务年限的增加或生活成本的调整(通货膨胀)有关,那么它倾向于被纳入计算基础,因为它被认为是婚姻期间开始的工作关系的自然演变。相反,如果增长是由于分居后获得的特殊职业发展或个人成就,解释可能会有所不同,旨在将这些金额排除在前配偶份额的计算基础之外,以免不公平地惩罚工作者。
在 Bianucci 律师事务所,我们分析构成离职补偿金的每一项内容,以确保计算公平并符合米兰法院的最新判决。作为家庭法专家律师,Marco Bianucci 律师的处理方式是仔细审查客户的工资单和工作经历,以确定工资增长的确切性质。
我们不仅仅应用标准的数学公式。如果我们代理的是工作配偶,我们会努力证明(如果可能)某些增长严格属于个人且发生在婚姻共同生活结束后,从而保护分居后个人劳动成果。反之,如果我们代理的是请求方配偶,我们会确保计算基础不被人为地减少,并且在服务年限增长和合同调整方面所获得的权利得到充分承认。我们的目标始终是达成透明的财产分配,避免冗长且昂贵的诉讼。
该份额相当于工作关系与婚姻重叠年限的离职补偿金总额的40%。计算时考虑婚姻持续到分居判决(或协议离婚的批准)为止的年限。准确掌握工作开始日期和法定分居日期的数据至关重要。
不,这项权利并非自动获得。要获得离职补偿金份额,前配偶必须获得离婚赡养费(必须是定期支付,而非一次性支付),并且未再婚。如果其中一项要求不满足,则无法提出此项主张。
份额的权利在工作者实际收到离职补偿金时产生。如果离婚已经发生,前配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得其份额。重要的是要监控前配偶的工作状况,以便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及时采取行动。
通常是的,但这取决于所提供的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加薪是由于分居后获得的特殊努力或晋升,则可以要求将该部分增长排除在计算基础之外,在此基础上应用40%的比例。评估应逐案进行。
与离婚相关的财产问题需要精确性和技术专长。如果您对离职补偿金份额的计算或工资增长的影响有疑问,请联系 Marco Bianucci 律师以评估您的情况。本律师事务所位于米兰 Via Alberto da Giussano, 26,随时准备制定最适合您经济利益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