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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缴增值税罪的地域管辖权:对2024年第32280号判决的评析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关于逃税增值税罪的地域管辖权:对2024年第32280号判决的评论

关于税务犯罪的地域管辖权问题,特别是涉及逃税增值税和已认证的预扣税款,对于法律的正确适用至关重要。2024年5月16日第32280号最新判决对此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强调了最高法院如何阐明了确定犯罪发生地的标准。

法律和判例背景

本案由最高法院作出,涉及在没有关于已缴税款的确定性证据的情况下,地域管辖权的问题。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管辖权根据犯罪发生地确定。然而,在本案中,法院排除了参考公司实际注册地的标准,并指出这种参考可能会导致行政诉讼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 管辖权标准必须基于犯罪发生地。
  • 如果无法确定犯罪发生地,则适用犯罪查明地的辅助标准。
  • 有必要降低实际注册地标准的权重,以确保法律确定性。

判决要旨

逃税增值税罪 - 未缴或已认证的预扣税款的逃税罪 - 地域管辖权确定标准 - 犯罪发生地 - 确定 - 公司实际注册地 - 排除 - 履行纳税义务的地点 - 后果。在确定逃税增值税和未缴或已认证的预扣税款的逃税罪的地域管辖权时,在没有关于已缴税款的确定性证据以确定实际“犯罪发生地”的情况下,不能参考纳税人实际注册地的标准,而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条确定犯罪发生地,其后果是,如果无法确定,则必须适用2000年3月10日第74号法令第18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查明地的辅助标准,该标准因其特殊性质而优先于《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的通用规则。(在理由中,法院补充说,法律确定性的要求要求降低实际注册地标准的权重,因为其确定性取决于实际注册地的事实数据,这会给行政行动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上述要旨清晰地阐明了法院的立场,强调了务实和以法律确定性为导向的方法的必要性。法律从业者必须理解这些指示如何影响辩护策略和税务调查的方向。

结论

总之,2024年第32280号判决在界定税务犯罪的地域管辖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最高法院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原则:管辖权不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注册地来确定,而必须基于更客观的标准。这种方法不仅简化了行政行动,而且还保护了纳税人的权利,确保了税法更公平、更透明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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