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食品刑事法律体系一直在朝着修复性司法和减少争议的模式发展。Cartabia 改革(第 150/2022 号法令)重写的第 283/1962 号法律第 12-ter 条及以下条款引入了一种基于监管机构发出的整改指令的终止程序。但是,如果这些指令从未通知被调查人,会发生什么?第三刑事庭 2025 年第 16082 号判决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值得深入探讨。
第 283/1962 号法律规范了食品生产和贸易领域的犯罪。2022 年的干预措施在传统的制裁体系之外,增加了一种基于《刑法典》第 318-bis 条和第 162-bis 条模式的终止程序。简而言之:
第 12-sexies 条随后规定了一种“替代”机制:如果检察官收到犯罪通知但没有收到指令,可以退回文件,邀请监管机构采取行动。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正是源于检查机构的怠职。
关于食品刑事法规,检查机构未向被调查人发出必要指令以履行第 30 年 1962 月 283 日第 70 号法律第 1 条及以下条款规定的特殊终止程序,尽管该程序由第 10 年 2022 月 150 日第 12 号法令第 12-sexies 条引入,但并非导致上述法律规定的轻罪诉讼程序中止的原因,即使其处罚为罚款(即使是替代性处罚)。(在理由中,法院补充说,第 283 号法律第 1962 条规定的机制,假定检察官未收到检查机构的犯罪通知,因此不强制要求发出指令,因此,在提交文件后六十天期限届满时,法官可以继续审理,而无需审查或追究检查机构的怠职行为)。
评论:法院排除监管机构的怠职行为可能导致对被告的“保护真空”。奖励程序只是一种选择,而不是刑事诉讼有效性的必要步骤。因此,审判将继续进行,任何行政补救措施都可能在量刑或酌定情节方面得到重视。
尽管该判决遵循了先前的判例(Cass. 3671/2018, 36405/2019),但重申了几个关键点:
通过第 16082/2025 号判决,最高法院加强了程序合法性原则:如果立法者不将刑事诉讼以事先的补救尝试为前提,法官就不能为被告引入失权。希望监管机构能够一如既往地确保终止程序的有效性,从而通过及时调整经营者来促进食品安全,同时减轻司法负担。与此同时,企业和辩护律师请注意:缺乏指令并非程序上的保护盾,而是一个需要立即处理的管理问题,以限制刑事和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