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4月17日公布的第15209号判决,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再次关注了仅由民事原告提起上诉时因果关系认定的敏感问题。尽管该判决延续了长期的判例,但它对“可能性更大”的标准进行了新的强调,该标准将影响刑事和赔偿两个方面。
本案源于C. C.发生的一起事故,他认为A. C.负有责任,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一审判决被告无罪;然而,那不勒斯上诉法院在仅由民事原告提起上诉后,认定被告负有责任并判令其赔偿。被告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理由包括因果关系证明标准适用错误。
在因果关系认定的主题中,在仅由民事原告提起上诉的二审程序中,证据的评估必须根据“可能性更大”的标准进行,而不是根据“高度的逻辑可能性”标准。
法院回顾指出,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533条规定了刑事判决的“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然而,如果二审仅涉及民事利益,法官不再需要确定刑事责任,而是确定赔偿责任。因此,适用以概率权衡为基础的民事范式:证明民事原告提出的因果关系假设在多个可能性中是最合理的就足够了。
“可能性更大”一词源于最高法院民事判例(最高法院合议庭第30328/2002号判决),它表示一个介于概率平衡和排除合理怀疑之间的证明门槛。在实践中,这转化为一种优势判断:如果因果关系重建的概率大于50%,则超过门槛。
刑法第41条规定了同时原因的等同性,除非因果关系被中断。本案判决重申,民事认定不脱离这些原则,而是根据赔偿的补偿功能来解释它们。如果被告/义务人的行为对损害的发生起到了主要作用,则应予以赔偿,但刑事无罪判决仍然不受影响。
在普通刑事审判中,“高度的逻辑可能性”意味着需要对病因学进行近乎确定的证明;这一门槛保护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所规定的无罪推定原则。相反,新判决界定了该保障不适用的范围,允许法官重视:
第15209/2025号最高法院判决是刑事诉讼与损害赔偿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当判决仅涉及民事方面时,因果关系认定遵循“可能性更大”的标准,法院一方面保护了被告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受害者权利的有效性。法律从业者应从起草上诉阶段开始就考虑到这一点,根据不同的证明标准调整调查和论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