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最近发布的2024年第11495号判决,就撤销破产判决以及唯一申请债权人放弃诉讼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该判决特别强调了表达放弃诉讼的方式及其对申请债权人合法性的影响。
最高法院分析了一种情况,即唯一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放弃了申请,并强调了区分两种放弃诉讼的必要性:一种是由于债务偿还而放弃,另一种则不伴随债务的消灭。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决定了放弃诉讼是否会影响申请债权人的合法性。
关于破产宣告判决 - 异议审查程序 - 唯一申请债权人放弃诉讼 - 后果 - 撤销破产宣告 - 条件 - 具体案情。在撤销破产宣告判决方面,如果唯一申请债权人放弃申请,则需要区分因债务偿还而放弃与不伴随债务消灭而放弃:在后一种情况下,放弃诉讼,作为一种纯粹的程序性行为,与初始申请一样,是针对法官的,法官在作出裁决时必须予以考虑,如果仅在异议审查程序中提出,则不能导致撤销破产宣告判决;相反,如果债务偿还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并且有符合意大利民法典第2704条规定的确定日期的文件证明,则因债务消灭而放弃诉讼会使申请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失去合法性。(在本案中,最高法院确认了驳回破产人异议的判决,排除了包含免责性承担的、无确定日期的、在上诉法院提出的交易协议能够影响申请债权人的合法性,从而推翻破产程序启动的判决)。
该判决的后果对于法律专业人士和参与破产程序的相关方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2024年第11495号判决代表了对破产程序和撤销破产宣告领域的重要澄清。它强调了债权人正确管理放弃诉讼的必要性,以及充分记录自身立场的重要性。这一司法指导方向将有助于澄清破产法中的关键问题,促进程序上的更大确定性,并更好地保护相关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