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明确指出,根据第 286/1998 号法令第 14 条第 6 款提起的合法性诉讼中,被拘留者的近亲可以有效担任辩护人,将 CPR 中的自由剥夺与刑事诉讼法第 96 条第 3 款的情况等同起来。评论强调了对律师和家庭的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澄清,在外国人行政拘留的确认或延期法令中,理由的缺失或表面理由何时构成违法,以及何时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06 条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在2025年第15763号判决中明确指出,《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提供的保护优先于寻求庇护者的刑事危险性和失踪,使得向存在遭受酷刑或不人道待遇风险的国家强制驱逐成为非法。
对最高法院 2025/19639 号判例的深入分析,该判例澄清了民事原告对撤销已生效判决请求的受理提出异议的权利。了解最高法院如何通过保护有利的民事裁定及其对赔偿利益保护的影响来加强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最高法院在第 19039/2025 号判决中确立了关于替代刑的基本原则:经济困难不得妨碍将监禁转为罚款。对司法部门如何评估被告人的状况以及第 150/2022 号法令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以实现更公平和相称的法律。
探讨最高法院刑事庭(判决号 18986/2025)的裁决,该裁决界定了检察官在双重一致无罪判决情况下的上诉范围,阐明了错误的法律定性何时构成不可接受的理由缺陷。这是理解意大利刑事诉讼中上诉限制的基本指南。
最高法院在 2025 年第 19415 号判决中,阐明了保释上诉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使通过 PEC 电子提交的申诉被发送到非指定办公室,只要及时送达有管辖权的书记官处,也不会导致其不可受理。本文将详细分析其对律师实务和数字刑事诉讼中权利保护的影响。
最高法院就新辩护人查阅上诉阶段卷宗的权利发表意见:法院书记处未能或延迟移送文件构成《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规定的绝对无效,并导致被上诉判决无发回重审而撤销。
对意大利最高法院第174493/2025号判决的深入分析,该判决在2024年法第114号法律之后,显著扩大了公诉人提起对无罪判决的上诉权,从而重新设计了意大利刑事诉讼中的权力平衡。
最高法院在2025年第17496号判决中重申,在对公约“一事不再理”原则提出异议时,上诉人必须提供最终裁决的规定,并根据欧洲人权法院的原则,界定了行政、纪律和刑事诉讼之间的界限。